標題為“如果把萊博塔利亞的財寶,全部售出,陸羽能否一躍登頂福布斯富豪排行榜……”
文章在推特一經發表,引來了許多網友的討論。
大家各持己見。
騷話層出不窮。
好不熱鬧。
……
這邊。
告別了兩位海盜大佬。
陸羽大致清點了友誼號上的金銀珠寶。
不得不說。
數量真的超乎想象。
各種大金銀器,暫且不提。
只是金條,差不多就有一百多箱……
如果加上所有未開箱的金幣,這個數字,怕是還要再翻上一番!
其次,各種珍貴的珠寶,也是屢見不鮮。
巨大的珍珠。
頂級的紅寶石。
大個頭的莫臥兒碧璽……
隨便拿出來一件都是極其珍貴的古董文物!
看得觀眾們直呼不可思議!
“發財了!發財了!”
“我擦,給我一件我就發達了!”
“羽神,不搞波抽獎?”
“樓上2333333”
“抽獎+1!”
“主播,財不外露,還是小心點吧,別被人盯上了!”
“弱弱地問一句,不用上交國家的嗎?”
“大哥,這是公海啊……”
根據《國際公約》和《國際海洋法》的有關規定,任何國家的公民在公海上打撈、發掘的寶藏和物品,均歸個人所有。
具體可以參考公海釣魚,根本不用上交。
如果有關部門要求你上交,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前提是你以合法的方式進入公海,否則就兩說了。
當然。
這里面還有兩個說法。
一個是如果想以正規途徑將這些金銀珠寶帶回華夏的話,是需要繳稅的。
稅費總額,差不多相當于財寶總價值的百分之六十。
另一個就是,寶藏的本質屬于遺失物。
如果寶藏的所屬國家,實施追討,寶藏所有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應當給予配合。
眼下的情況,追討應該是不可能了。
唯一的問題就是,上繳稅額。
但只要不帶回國,一切就都不是問題。
世界上有很多知名的銀行,都有金庫業務,交給他們就能給你處理得明明白白的。
聽到直播間里有人問起這個問題。
陸羽笑了笑,說:
“兄弟們,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些財寶,是全人類的財富。”
“它不該被私人占有,因為它有它自己的使命。”
“只有這樣,這些寶藏,才能實現它本身的價值。”
“不是嗎?”
“熟悉我的朋友,應該知道,我從小是在孤兒院長大的,如果沒有社會和國家的資助,我也不會走到今天。”
“所以,我想用這些財寶,做點有意義的事,比如說成立一個世界性的慈善組織,或是成立一個極限運動相關的獎項,獎勵那些極富冒險精神的、為探險事業添磚加瓦的探險家們。”
“用一個相對合理的方式去出處理這些海盜‘贓款’,讓埃弗里和托馬斯這兩位大盜,在幾百年后,也能做些好事,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在這個極限運動和探索活動,相對匱乏的世界里,根本就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探索獎項。
就連米國國家地理雜志這種標榜探索精神的刊物,也從沒在這上面下過功夫。
社會的發展。
少不了探索。
沒有大航海時代的那些探險家,我們又怎么知道地球是圓的呢?
所以,陸羽認為。
不管怎么說,自己都有義務,為這個世界做點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