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以訛傳訛,然后越傳越玄乎。”
雖然迄今為止,很多關于食人族的描述,其準確性都非常值得懷疑。
甚至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土著人和歐洲白人相互之間都懷疑對方是食人族。
原因很簡單。
說起來還有點搞笑。
白人認為土著是未經教化的野蠻人。
而土著則以為。
白人抓他們的兄弟到歐洲去,完全是為了滿足歐洲人對人肉的食欲。
但無論如何。
很多已經得到證實的例子表明,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
食人族確實存在。
考古學的證據更是表明,吃人的現象曾經非常普遍。
世界著名的古史專家摩爾根,曾在他的《古代社會》中有過相關的論證。
從近代世界各地遺留的少數原始部落的生活狀況,就可以了解現代文明人遠古祖先的生活狀況。
原始部落多有食人習俗。
所以,文明人的祖先應該也是有食人的習俗的。
但生活在這座小島上的土著,到底是哪一支食人族的后代,陸羽也不確定。
畢竟還沒有深入接觸。
不過,觀眾們所說的,的確有一定的道理。
至少,在沒弄清楚真相時,不能全盤否定。
因為事實上,絕大多數的原始部落,都或多或少存在“吃人的習俗”!
如果從這個角度出發來論證。
說他們是食人族。
也并不為過。
緊接著。
陸羽繼續說:
“1998年夏天,米國科羅拉多大學醫學院病理學系的分子生物學家馬拉教授,曾經進行過世界上首例檢驗人吃人現象的科學實驗。”
“檢驗的對象是一塊1150年前的人類糞便化石。”
“他希望在其中尋找一種特殊的人類肌紅蛋白質。如果說,實驗糞便中存在這種蛋白,則證明這個人曾經吃過人肉。后來結果表明,這塊糞便的主人在排泄前的12到36個小時內,確實吃過人肉!”
“一千多年前,距離現在還并不算遙遠。而提取這塊糞便的地點,是美洲古印第安人居住的石屋。最后,專家經過考證,原來這里所處的大峽谷地帶曾在一千多年前經歷過非常嚴重的旱災。古印第安人因為顆粒無收,只能易子相食。”
“除了饑荒,戰爭,宗教,仇恨,甚至是祭祀需要,也都是導致吃人事件的真正元兇。更有甚者,居然會為了祈求來年風調雨順這種理由,明晃晃地把同類搬上餐桌。”
當然了,這里所指的同類,并不全是本族人。
絕大多數情況下。
他們的目標,還是侵犯部落的敵人!
從食人者的角度來看,作為食物的“人”,總是具有某種象征性的價值和魔力。
食物是有意義的。
食人能夠讓他們獲得某種程度上的自我完善。
換句話說,吃絕對不是單純為了活下去,在任何地方飲食都是一種文化的轉化。它將個體融入社會,將體弱者變為強健。
它能使人們獲得認同。正像歷史上發生的其他格命一樣。
當飲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質意義,它就變成了一種儀式。
在十七世紀,有一個法屬多米尼加人曾親眼看到過,加勒比人在殺死敵人后,大多會吃掉他們的尸首,以顯示自己的戰績與實力。
“在為數眾多的研究文獻中,人們提到食人族吞食人肉的目的除了滋養身體之外,還帶有自我轉化、顯示權力,或者將吃與被吃者的關系儀式化等動機。換句話說,與吃其他食物一樣,食人者往往希望分享食物的功效。”
“他們會將自己的敵人當做獵物并食用,其目的就是為了“捕捉靈魂”,以補償失去的勇士。”
“前幾年,有一個科普節目曾報道過,新幾內亞的花族人,也會吃本族的死人,以保留一種叫做Nu的東西,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在自然界中無法再生的重要液體。甚至,即使對于熱衷于嗜食同類的部族來說,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決定的事。”
“受難者將被食用的部分,通常要經過認真的挑選,有時候僅限于很小的局部,通常是人的心臟。這個過程都要伴隨著隆重的儀式。在花人看來,吃下戰俘的肉,可以獲得死者的威力,作為補充,捕獲者還將披上死者的人皮,將死者的骨頭垂在脖子上,作為裝飾,就像我們現在看到的這樣。”
不僅如此。
在很多部落看來,人肉是神的食物。
食人是人與神交流的形式。
也是進行象征性統治的一部分。
陸羽雜七雜八地說了一通后,徹底打消了觀眾們的疑慮。
同時。
也把自己的注意力重新轉移到柴堆上。
想搞清楚。
這個熱衷于人肉的原始部落,為什么要生起這么一堆熊熊烈火?
是在祭祀?
還是在供奉?
亦或是在舉辦某種吃人前的古怪儀式?
正想著的時候。
視線里。
一處棕櫚屋內,突然走出了一隊人。
這些家伙嘴巴里念念有詞。
手上抬著一個擔架式的木架子。
上面貌似還躺著一具尸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