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把冶魂從樓梯的最中間推開,從他身邊率先擠下了樓,來到了柜臺上,和店老板娘互相拌起了嘴,可是他們二人拌嘴歸拌嘴,但絕不是爭執,因為冶魂看著他們兩個人面帶笑容,絲毫沒有半點不快留在臉上。
“店家,你說的那些我要了,你盡快給我送到房間里。”
冶魂又從新返回到了樓上,走進了剛剛店老板帶自己進去的那個房間,這是為什么?是因為,冶魂看到了一個人,一個背著箱子的人,這可不是一口簡單的箱子,準確的說,是一個木匣子,是用烏木所制木匣子,匣子是長方形的,大小正好可以裝下一把劍,一把長三尺又五寸的劍。
“客官,您要的酒已經給您溫好了,您慢用。”
“謝謝老板娘,這是給您的賞錢和住店的錢。”
“客官,您這身上匣子里裝的是什么啊,怎么我聽著好像有虎鳴和龍吟之聲啊?”
“老板娘,聽您的意思是您還見過老虎?”
“瞧您說的,當年若不是我那男人把我從老虎山上背下來,我哪兒還能嫁給他啊。我看您背著個匣子坐著吃肉飲酒挺不得勁的,要不我幫您放下來吧。”
“別碰,小心里面真有老虎跑出了我可管不住。”
“不碰就不碰,那您吃著喝著,我先去忙了。”
“老板娘,您幫我給樓上的那位客官也送一壺溫好的酒,就說是我送的。”
“叮當...”
這是一聲銅錢掉進錢罐子里發出的聲音,只見客棧老板娘剛把一個存放銅錢的錢罐子從柜上拿出來,剛打開上面的蓋子,就有五枚銅錢依次從那個身后背著匣子的男人的地方飛了進去。
從客棧柜臺到那名背著匣子的男人處最少有十步以上的距離,店內又只點著一根蠟燭,昏昏暗暗的,能有人在這樣的環境和距離下,分毫不差的將銅錢放入銅錢罐內絕對的是一件非常難做到的事情,但是那個男人竟然做到了。
這個男人穿的衣服十分的不起眼,就和大街上行走的任何一個人的穿著別無二樣,絲毫看不到任何起眼的地方。留著兩寸長的黑胡須,用一條素布帶束緊頭發,皮膚不黑不白,談吐舉止判若常人。如果非要在他身上找點與他人不一樣的地方,那便是他背后的那個烏木匣子,因為這個黑黑的匣子背在一個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人身上,實在是太扎眼了。
“當當當...”
“進來吧”
“客官,這是您要的東西一斤豬頭肉,一壺燒刀子,我等下把熱水給您提進來。”
“誒,店家,我不是給您說過我從不喝酒的嗎?難不成,不喝酒也不讓住店?”
“客官,您別誤會,這酒不要錢,是樓下那位客官送您的,您不喝我也得給您放這兒,錢我都收過了,難不成我還給退回去啊,您要不喝那就扔了、倒了,或者您可以送人,反正這酒現在就是您的了,隨您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