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罷,陸壓看了看左右,這才扛著掃把化作長虹消失在了原地。
.......
凡間,深夜,長安城郊,一堆篝火燒得啪啪作響,
孟凡無事,索性在河畔帶了一壺烈酒又烤了只野兔,吃的也算是悠然自得。
“一百零八段經歷想要完成至少要數年時間,成圣果然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仰頭灌了一口酒,孟凡苦笑搖頭。
今天,他又將那一百零八段經歷仔仔細細的梳理了一遍,里面的要求五花八門,有些跟是屬于那種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這位公子,因何事而嘆氣?”
就在孟凡打算取下篝火上烤的滋滋作響的兔肉時,遠處的黑暗中傳來了一道吞咽口水的聲音。
“嗯?”
孟凡意外,轉身一瞧,只見不遠處站著一名乞丐。
他左手拿著破碗,右手拿著拐杖,蓬頭垢面,腰間還別著一只巴掌大小的小雞!
不,準確的說,不是小雞,到更像是鷹隼...
可仔細一瞧,卻是和大鵬鳥有點相似。
此時,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兔肉,
一刻也不愿意離開。
見到這般情形,孟凡擺了擺手,示意乞丐可以過來一起分享。
“不用裝了,既是想吃就過來吧!”
到了孟凡這個級別,眼里自是不會再有什么高低貴賤之分,就算是李唐的帝王在他眼中也和這個乞丐并無區別。
“多謝公子!多謝公子!”
聽得如此,乞丐大喜不已,當即來到了火堆旁,黑漆漆的干手撕下一塊焦黃的兔肉放到嘴里大口大口的咀嚼了起來。
呃!
幾口兔肉下肚,乞丐極其滿足的長嘆了一聲,隨即又偷瞄了幾眼孟凡身邊的那壺烈酒。
“給!”
乞丐的心思被孟凡看在眼里,索性將烈酒也遞了過去。
漫漫長夜,河畔無人,有個說話的也好。
“多謝公子!”
見到孟凡允諾,也不顧及什么,乞丐抓過酒壺仰頭就灌。
咕嚕!咕嚕!
直到喝的滿臉通紅這才作罷。
“好酒!好肉!深夜能在長安城郊碰上公子也是人生一大幸!”
胡亂抹了一把嘴角的油漬,乞丐這才言道。
“對了公子,看你模樣清秀,穿著也是體面之人,為何深夜不回府邸要留在了河畔?”
乞丐道出了心中疑問。
“回府邸?在下初來長安,乃是打算參加鄉試的生員!在長安自是沒有府邸,奈何手中已經沒了銀兩,只能在此過夜。”
微微搖頭,孟凡開口。
“哦,原來公子是要參加鄉試的生員!怪不得.....那老朽我方才一時激動,吃了公子的肉食,這可如何是好?”
孟凡本是隨口說說,如果他真的想要在城里過夜,此刻肯定住的是長安城最后的客棧。
甚至就算出手直接買一座府邸都不是問題。
沒想到此刻乞丐卻是當了真。
“不當緊,反正今天晚些時候在城里吃了一些東西,并不是很餓!”
見到被誤會,孟凡急忙擺手,示意乞丐不用多想。
“這....公子,老朽吃了你的兔肉實在是不好意思!”
頗為尷尬的搓了搓手,乞丐左看又看,最后將目光投在了腰間的那只小雞仔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