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務的身份,被人罵,比被人懷疑好!
人無完人!
總要選擇站一頭,為了生存,鄭鴻賓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挨罵。
楚紅的家里,有錢!
在家里生活,楚紅肯定不缺錢。
可楚紅自立出門,口袋里,就是平時的工資。
楚紅傻眼了,同學們這一路的差旅費,誰來出?
這個問題,不吃飯,根本就想不到。
吃完了這頓,下一頓的錢,在哪呢?
“小姐,一共十元八角。”
小攤的老板,不敢找身上有刀的鄭鴻賓要錢,只能問要打包的楚紅,收錢了。
打仗了,物價上漲了。
自己花錢吃飯的楚紅,瞪了鄭鴻賓一眼,給了老板十一元。
“不用找了!”
二手提起打包的碗,楚紅就要轉身離開。
“小姐,你還沒有付碗的押金呢!”
老板又叫住了楚紅。
“吃鴨子的小地主,付碗的押金!”
楚紅繞開攔路的老板,大喊著,氣鼓鼓的走向了黑夜。
“噌!”
鄭鴻賓可二球了,突然拔出了明晃晃的匕首,揮了一下。
“打包一只烤鴨!”
突然開口說道。
“最后二只烤鴨,已經被你吃掉了!”
真他媽的是傻逼!匕首都開刃了!
老板有點心慌,繼續后退的說道,隨時準備跑路了。
“下次,多烤一只!”
鄭鴻賓看著楚紅已經徹底消失,轉身快步追去。
老板本來準備要回之前,摔碎的碗錢,可是現在不敢要了,而且還不敢開口罵人。
這樣的事情,對鄭鴻賓來說,只是一件小事,小攤老板要是敢二話,敢罵人,挨一頓打,肯定是最輕的懲罰。
。。。。。。
“楚老師,張老師拿出了刀子,差點捅人,沒有付押金!”
佘晨光告狀了,張老師違反紀律了。
所有的同學,都知道吃飯的錢,是楚紅買的單。
“快點吃吧!吃完后,把碗還了。”
目前還有二個人,沒有通知,可是楚紅的腳,真的很不舒服,有點疼。
家境富裕的楚紅,不穿別人穿過的鞋,因此一直穿著高檔的高跟鞋,默默受罪。
這算是早飯,可就是這么一頓早飯的工夫,幾名參加革命的同學,就全都不跟鄭鴻賓講話了。
二名女生,也因此沒有辦法,再跟鄭鴻賓聊天了。
楚紅老師請客!不認識的張飛,張老師,竟然一個人,吃了二只烤鴨。
搞特殊!
憑什么呀?
誰不喜歡吃香香的肉肉?
矛盾已經產生,目前只是量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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