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不宜遲,張氏第二天就搬出了秦府,第三天就拿著秦文遠給她寫的押條,把自家夫君告上了公堂。
對此,孫大令自然不敢怠政,京使可就在房州呢!
當日升堂,傳喚案首秦文遠。
而秦文遠對于借貸抵押,無力償還之事,是當堂供認不諱。
那孫大令還猶豫什么?事實具在,案理清晰,于是當堂宣判:
張氏收走秦文遠名下諸店之貨物、奴仆以抵債資,秦文遠不得惡意阻攔,不得拖延,否則按抗律另罰。
為了在京使面前表現出勤政務實之態,孫大令甚至熱心了一回,派了三班衙役陪同張氏到秦家各店監督實施。
至于這兩口子過得好好的怎么就反目成仇,爭起家財來了?孫大令才懶得搭理這些家務事呢!
是以,吳寧出了這個主意還不到五天,秦文遠就徹徹底底地成了身無分文的窮光蛋。
等到與王掌柜的賬期一到,王弘義派人拿著押條來收鋪子的時候,除了幾家空店,屁都沒落著。
這把王弘義氣的啊,讓侄子王掌柜親自殺到秦家,結果秦文遠把府衙的結案狀往王掌柜面前一拍。
大令親判,怪不得我吧?要怪也只能我欠錢太多。
王掌柜看著那張結案狀,氣的差點背過氣去,你特么唬弄小孩呢啊!!
三歲孩子都看得出來,這是秦文遠使的手段,特么孫宏德眼瞎還是怎地,居然判了?
可是,沒辦法,王法就是王法,即使是三歲孩子都唬弄不了的笑話,只要蓋上了府衙官印,那就是王法。
笑話?
笑話你也得挺著!
回去與王弘義一說,王弘義哪肯吞下這口惡氣,特么被一個商戶戲耍如斯?
思前想后,唯有走官面兒上這一條路,親自去房州府衙與孫宏德理論。
大概意思就是,你干的這叫什么事兒?擋我財路,這朋友就沒法處了。趕緊改判,把被張氏挪走的貨物給我追回來,大不了分你一份。
而孫宏德則回:兄弟,真分不了!
你怕是在逗我呢?京使就在房州,你讓我自食牙膾?這是毀我前程啊!
再說了,你想吞人家的家產悶頭發大財,事先知會我了嗎?
屁都沒放一個,現在倒怪起我來了,不仗義吧?
反正,最后孫宏德就回了一句話:事實具在,案理清晰,這案啊,翻不了!
然后,王弘義就怒了,老匹夫,你給我等著!
等著就等著!
孫宏德怕你這個?現在京使就住在房州,看架勢半年一年的都不一定走,他還真不信王弘義敢把他怎么樣。
再說了,你上面有人,老子也不是禿毛雞,真斗起來,誰怕誰啊?
于是,王弘義和孫宏德這兩個地方大員連吳寧是誰都不知道,就被這孫子稀里糊涂給坑了。
而罵走了王弘義,氣的摔了一地杯碗的孫宏德靜下心來一想,好像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傳出去顯得他這個大令太好欺負了。
急令衙差將秦文遠收押,準備擇日升堂,判這奸商一個一貨兩押的欺詐之罪。
“......”
“......”
得到消息的王弘義胸口被一萬只草-泥-馬奔騰踏過!!!
你大爺的....
你大爺的!
他把秦文遠關起來了....
關起來了!
關起來我特么想找秦文遠都找不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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