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XX》?”晏卿當然知道這首歌,這首歌的話,他也挺喜歡的。
只是因為歌曲的難度,音樂愛好者很少會挑戰這首歌,因為成功率太低。
最后歌沒唱完不算什么,把自己生生唱斷氣,那就不劃算了。
知道不少人挑戰又失敗了的例子,晏卿看向唐果:“想試試嗎?”
“那是一首怎么樣的歌?”唐果壓根兒就不知道那是一首什么樣的歌,“看樣子,不容易吧,要不還是算了。我都唱了兩首了,接下來,你們倆唱吧。”
從頭到尾,唐果都是被推上去,趕鴨子上架似的。
只要有機會,唐果還是很樂意把手里的話筒甩給別人,自己好重獲自由。
孫華明哪里肯:“別啊,這才唱了兩首,又不累,再唱一首,這首歌老好聽了。也有人翻唱,但都不成功,聽上去勉勉強強的。唐胖胖,你試試,我跟老大想聽你唱的。”
孫華明也覺得這首歌別人是不能輕易碰的雷區,但唐果完全可以試一試的呀。
于是乎,話筒最后又回到了唐果的手里,換主人二次失敗。
“……”伴奏一起,唐果嘴角一抽,都想拿話筒砸孫華明的頭了。
來KTV是為了唱,不是為了聽。
想聽歌的話,往手機插耳機,原唱、翻唱隨便聽。
那些人才是專業的,她連個十八手都不算。
唱歌?
她可是要做一個“莫得感情”的刷題機器人啊。
唐果心里早把孫華明的狗頭給敲爆了,可在她三師姐的折磨之下,伴奏起,歌詞現,唐果嘴一張,該唱的還是要唱。
不唱的話,她怕三師姐的清玉冰嘯笛會一下子砸到自己的腦袋上,嗷嗷疼了。
“666。”
孫華明一邊搖頭,一邊鼓掌,對唐果佩服得是五體投地。
唐胖胖嘴上說不要不要,身體還是挺誠實的嗎?
一到點,唐胖胖的第一個字都不帶慢半拍的。
“老大,真看不出來,唐胖胖唱歌這么好聽!”這已經是孫華明今天的第二次感嘆了。
這首歌紅了之后,多少人想要翻唱,然后翻車的,原唱更是被夸得天上有,地上無。
當然,目前為止,事實的確是如此。
但從今天起,這首歌的現況就不再是原唱笑傲江湖,獨領風騷了。
唐胖胖唱的,很好呀,比原唱還好聽呢!
這才是真正被上帝親吻過的嗓子。
“錯了。”晏卿敲了一下孫華明的腦袋,“我們是花國人,又不是外國人,搞什么上帝啊。唐果這種情況應該說是被佛祖開過光的嗓子,靈得不要不要的。”
“哈哈哈,對的對的,唐胖胖是被開過光的人,靈得不要不要的。”
孫華明笑得不行,老大這是跟唐胖胖做同桌做久了,連說話的方式都跟唐胖胖的相似了。
靈得不要不要的?
換作以前,老大怎么可能說這話?
這分明是唐胖胖的語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