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值幾分錢,所以李律師很大方地給了唐德良一張自己的名片,讓唐德良知道一下自己的電話號碼。
李律師的意思也挺明顯的。
唐德良想從李律師的手里拿到陳婕的電話號碼,不好意思,李律師辦不到。
但是,李律師雖然不可以把陳婕的電話號碼給唐德良,
不過他倒是可以把自己的電話號碼給唐德良。
唐德良有什么想跟陳婕說的話,完全可以先打電話給他,告訴他,
然后再由他轉訴給陳婕聽,他可以給陳婕和唐德良當一個傳話筒。
這比讓唐德良直接跟陳婕聊,那自然是麻煩了一點點。
就是吧,他不嫌多活、麻煩就可以了。
當然了,要是唐德良嫌麻煩,那他就沒有辦法了。
因為他只可能對唐德良提供這樣的幫助,至于別的,唐德良還是別想了。
陳婕的電話號碼什么的,他是絕對絕對不可能告訴唐德良的。
假如他把自己雇主的信息透露給別人,以后他在律師行這一屆到底還要不要混了。
也就唐德良這個啥都不懂的人才會跑來問他要這個電話號碼。
聰明一點的人都該明白,這個電話號碼肯定不是那么容易要的。
尤其是唐德良還是直接找他要,都沒有想透過他身邊的人拿到。
蠢,是真得蠢啊。
就這樣,唐德良還想算計唐果,是因為他是唐果的親爸,所以有恃無恐嗎?
也是,如果不是唐德良仗著這么一層身份,
唐德良早該被唐果給收拾掉了。
唐果想要收拾一個唐德良,那還是容易的,哪怕唐果現在還只是一個孩子。
唐德良:“……”
唐德良還當自己把意思表達得相當明白,李律師也該是一個識趣兒的人才對。
他都主動不給李律師添麻煩,想把李律師賺錢的時間都給省出來,
怎么李律師表現得那么不上道,非要做一些讓人討厭的事情呢。
郁悶到的唐德良臉色微青:“李律師,我跟陳婕好歹也是夫妻……”
“已離婚。”李律師提醒唐德良,別隨隨便便把“夫妻”這兩個字掛在嘴邊。
因為現在的唐德良跟陳婕,那還真不是夫妻。
都離了婚了,還夫什么妻啊。
“就算我跟陳婕離婚了,那我也是陳婕的前夫,她是我的前妻,這總沒有錯了吧?
人人都說,一夜夫妻百日恩。
更何況,我跟陳婕都是十幾年的夫妻了。
我跟陳婕之間的感情,不是你們這些外人可以理解的。
所以,就我們倆之間的事情,我希望別人可以少插手。
很多話,還是由我直接跟陳婕說比較好。
這中間插著一個外人,總不是那么方便的,李律師,你說對不對?”
李律師自然是不可能上唐德良的當的。
情份?
李律師覺得,唐德良說出這話怕不是得了見忘癥。
陳婕跟唐德良之間的官司,他可是從頭參與到尾的啊。
就他們夫妻之間的情況,瞞瞞外人還可以,
但是他吧,那知道得是一清二楚,不比唐德良這個當事人知道得少多少。
所以,唐德良是哪兒來的臉當著他這個知情人的面,跟陳婕套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