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命的飛機飛往了圣熙市。
飛機上,林知命從董建那里獲得了許多的情報,比如案發地點,案發時間,甚至于是幾分鐘之前警方才剛剛寫好的筆錄的照片。
這一切都來自于林知命那些藏匿在黑暗之中的手下。
林知命仔細的看了口供,發現黃杰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至于殺人動機,說是因為之前阿花背叛了他的好兄弟李誕,后來又跟他好兄弟和好,這讓黃杰非常不滿,所以在一個多小時前黃杰去找到了阿花,讓阿花離開李誕,阿花不愿意,并且還說要跟李誕結婚,黃杰怒火中燒,最終拿起了桌子上的水果刀刺向了阿花,將阿花當場刺死。
水果刀已經被警方拿走,并且警方提取了上面的指紋,指紋確實是黃杰的。
一切的證據都顯示,確實是黃杰殺了阿花。
但是,在這些證據之中,林知命看到了一個非常不起眼的東西。
那就是李誕在阿花身死的時間點給黃杰打了電話,通話時長并不長,只有一分多鐘。
這個時間點,李誕打電話給黃杰干什么?
林知命給董建打了個電話。
“幫我查一下下午三點二十五分的時候李誕給黃杰打的那個電話的信號源。”林知命說道。
“信號源?好的,我馬上去查!”董建說著,掛斷了電話。
十幾分鐘后,董建將查到的情報發送到了林知命的手機上。
林知命打開情報看了一眼,發現李誕給黃杰打電話的時候,李誕的信號源竟然就在案發現場附近。
這樣的一個發現,讓林知命意識到,這個案子或許并不像現在所表現的這樣簡單。
沒多久,董建又發了個消息過來,他連帶著把黃杰接到李誕電話時候的信號源也查了出來,黃杰接電話的時候所處的位置距離李誕有五公里,而在十分鐘之后黃杰就報警了,這時候的信號源則是已經處于了案發現場。
也就是說,黃杰花了十分鐘的時間從一個距離案發現場五公里遠的地方趕到了案發現場,然后殺了人之后又馬上報了警。
五公里路程,正常開車就需要十分鐘的時間,黃杰光花在路上的時間就有十分鐘了,難不成他見到阿花之后就殺了阿花?
可是在筆錄里黃杰清楚的說了,他是跟阿花爭吵無果之后,沖動之下才殺了阿花。
這個爭吵的時間,怎么著也得有個三五分鐘吧?而且當時李誕是跟阿花在一起的,難不成李誕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兄弟殺了自己的女人不管?
“時間上就對不上了。”林知命看著手中的情報自語道。
既然時間對不上,那黃杰的所謂殺人,很有可能就是假的!
可阿花確實死了。
那殺了阿花的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