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巖回憶了一下道:
“血腥,殘酷。”
這倒真不是方林巖張口就來,在原始蠻荒蒙昧的時期,在部族的大巫指點下,會大規模的使用“人牲”來獻祭,人牲=活人牲口,通常情況下就是奴隸和戰俘。
比如夏朝的時候,真的是非常喜歡這樣干:
上一任國君的忌日,OK,獻祭一百個人牲來紀念一下老爹。
現任國君打了個噴嚏,OK,獻祭五十個人牲,
出征誓師,那更是大事,不獻祭個兩三百人牲怎么好意思?
貴族和國君死亡的時候,更是會大規模的用活人來殉葬,這個習俗一直到春秋戰國時候才被制止,改成用燒制的陶俑來陪葬,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兵馬俑了。
不僅如此,在當時的西方文明里面,居然也是不約而同的選擇了類似的方式:
瑪雅文明的阿茲特克文化,同樣也是喜歡大規模的血祭,用新掏出來的鮮活心臟供奉神靈。
在非洲北部的迦太基,巴力神的收獲的祭品就是五百個孩子,一個個可能事先已割斷喉嚨的孩童,先被放在神像伸出的雙手中,接著掉下火堆在烈火中燒成焦炭。
祭禮進行中鼓樂喧天、熱鬧非凡。戴上面具的舞者與具有權勢的祭司一齊主持祭禮,那些犧牲子女作為貢品的父母,則必須站在一旁眼睜睜的觀看,還不準流一滴眼淚,因為用子女做祭品獻給神是一種特權,不是一般父母可享的,這種光榮只賜給最高貴的家庭。
因此,這種用人命獻祭的行為,是世界性的,仿佛有一個神秘的力量在不約而同的操控一切,讓這些從未接觸過的文明做出了共同的選擇。
聽了方林巖的回答以后,兌禪漠然的道:
“對,沒錯.......事實上,這種以人類為資糧的行為,一直持續到了現在。”
“這個世界,就是瘋狂的,就是血腥的,就是殘酷的!”
“人,是萬物之靈,所以要得道的話,就得吃人!”
他盯住了方林巖的眼睛,漠然的道:
“妖怪,要吃人。”
“神,要吃人。”
“魔,要吃人,”
“佛,要吃人。
“仙,也要吃人!”
“所謂的長生不死,其實就是將其余人的生命力,吸收到自己的身上!!”
聽到了兌禪的話,方林巖真的是仿佛被一個晴天霹靂震驚到了,盡管他已經有足夠的心理準備,依然被震撼得外焦里嫩說不出話來!
然后,方林巖就覺得渾身上下都是雞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