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李紫菀的說法,楚弦相信,但他一個人相信沒用。
對著李紫菀點了點頭,楚弦又問其他的人證,這次就要詳細多了。
一直跟著鹿澤元的護衛就說,他家少爺在李紫菀來了兗州的這幾天,幾乎是天天去找,天天去尋,有時候還會陪在一旁,這些他都可以證明。
而就在鹿澤元遇害之前,這鹿澤元吩咐他們,一會兒要請李紫菀到他的一個別院中赴宴,而且,護衛還在門口,見到李紫菀進入別院,之后沒多久,再進去,就發現鹿澤元倒地而亡,李紫菀卻不見蹤跡。
這是護衛的說法,顯然,這么說來,李紫菀的確是有最大的嫌疑。
一來他能證明,鹿澤元被害時,李紫菀在場,而且李紫菀也是最后見到鹿澤元的人,這便是最有利的人證。
還有物證。
一個是仵作檢查鹿澤元尸體,致命傷是刺入眼中的一枚銀針,不光是入腦,而且還有劇毒。
楚弦知道這個的時候,也是不自覺的想到李紫菀的《千穴針法》,還有李紫菀的毒術,這都是她擅長的,鹿澤元死在這一招下,的確很容易聯想到李紫菀就是真兇。
除此之外,現場還遺留李紫菀手帕,這便是鐵證。
不過這件事,李紫菀卻說,她并沒有去赴宴,更沒有去過那個別院,至于手帕,是鹿澤元之前糾纏她,她不小心遺落,被鹿澤元撿起,李紫菀見對方居然拿起放在口鼻處聞,因為嫌他惡心,所以棄之。
誰能想到,這個居然成了鐵證,而且她的說法,明顯無人相信,畢竟,只是一面之詞。
這么一來,整個案情似乎就是順理成章。
李紫菀前來兗州觀海城,鹿澤元經常去騷擾,跟隨,所以李紫菀不勝其煩,生出殺心,在赴宴的時候,用千穴針法,以淬毒的針,刺入鹿澤元腦部,致其死亡。
這便是卷宗上所描述的案情。
時間,是發生在昨晚。
了解了這些,楚弦手指輕輕敲打書案,沉思不語。
已經坐在旁邊的府令郝清廉道:“楚大人,這就是經過,你看,時間上,李紫菀無法證明她沒去別院,而另一邊,有護衛做人證,證明她去了,所以她可能是撒謊,再加上其他的證據,還有因為厭惡鹿澤元騷擾而產生的殺人動機,這一切,都是順理成章,所以之前堂審,已經是認定李紫菀就是殺人真兇。”
這話郝清廉必須說,畢竟這就是之前的結果,他也是在告訴和提醒楚弦,這件事,就是事實,還是別節外生枝,給自己惹麻煩。
現在在他看來,這案子,根本不可能有其他結果。
郝清廉說完,下面的何鏡堂忍不住道:“郝大人說的沒錯,以我參與的上千次堂審的經驗來看,這案子鐵證如山,所以在下很是納悶,不知楚大人你為何阻攔,還是說,楚大人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