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接受了李國棟的錢,別人在背后又會怎么議論她?說她貪便宜!說她碰瓷訛人錢!
李國發道:“你這姑娘,犟什么,給你你就拿著。”
2005年,在貴州的偏遠山區,這一百塊錢是可以做大事的,此時陳世芬獨自帶著三個孩子,這筆巨款可以緩解她很大的壓力。
陳世芬道:“爸,你和大伯都是好人,但我今天討的是個公道,不是為了錢,如果她能承認占了我家的地,把我家地還回來就行,其他的都不用。”
汪婷婷道:“明珠嬸,這是說我們不是好人呢。”
羅明珠道:“是不是好人不是用嘴說的,有些人就是人模狗樣,一肚子的壞水。”
她臉皮厚,做事自私,不在乎言語,俗話說殺人放火金腰帶,只要能賺得好處,面子里子她都可以不要,但嘴上能占點別人便宜,她也樂意夾槍帶棒的諷刺別人幾句。
李國發聽不下去,吼道:“少說兩句,沒人當你是啞巴。”
羅明珠見李國發敢兇她,勃然變色,吼道:“你敢兇老娘,這日子要不要過,不過就離婚,一拍兩散。”
她經常用這一招來威脅李國發,屢試不爽,有意在眾人面前顯擺,馬上使了出來。
李國發搖頭道:“難得管你,我回去了。”說罷揮袖轉身而走。
他是粗漢子一個,不會做飯,娶媳婦的主要目的就是從田間地里回來之后,有一口熱乎的吃,真要離婚了,他一個人的日子豈不是一團糟。
否則怎么會在前妻死后,馬上就娶二婚,就是因為一個人的日子不好過,上頓吃面下頓吃面,喘口氣都是面食味,想去打秋風還要看人臉色,他不想這樣的日子再來一次。
王建設見其離去,覺得這事再糾纏下去,也解決不了問題,借坡下驢道:“那就這樣吧,我也還有事要忙,再見。”
這樣吧,到底是怎樣,沒有人能說清,但能從一團亂麻中脫身,比做什么都輕松。
可對于汪婷婷而言,這就是最好的結局,她笑著對羅明珠道:“明珠嬸,有空來我家坐,俊逸還在坡上等著我去幫忙,也不在這耽擱了。”
羅明珠道:“我還要去把豬喂了,人吃了豬還沒有吃。”
汪婷婷走到土邊,見李國棟站著沒動,有些不悅,喊道:“爸,你還站那干嘛,真要把你那一百塊錢送出去啊,意思一下得了,人都走了還要這面子呢?”
她把李國棟的行為當做是他在王建設面前演戲。
李國棟低聲對陳世芬道:“我身上沒帶見,一會給你送來。”
陳世芬沒有得應,看著一個又一個的人走光,土里只剩她一人,心中的委屈如山洪一下涌了出來,不由蹲在地上哭了起來……
老天爺,你為何如此不公,要讓我承受這樣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