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不遠處,還有兩個男子坐在那里。這是路易斯介紹給斯科特·朗的兩個新朋友。都是摩拳擦掌打算干一票的同伴,按路易斯的話來說,兩個都是此道高手。
其中一個聽了,笑道:“是啊,皮姆粒子,我查過了,可值錢呢。”
“值多少錢?”另一個問。
“一美分!”
“哦,我的天!我是不是聽錯了?”
“是的,你沒聽錯。”
“都能夠買下三分之一個路易斯親手做的華夫餅了!”
兩人一唱一和,言語間帶著戲虐和調笑。
路易斯不滿地說道:“嗨,這可是我媽媽的配方,你這是在侮辱我媽媽,還有我外祖母,以及我外祖母的媽媽,和她的外祖母……”
“不,我只是在侮辱美國菜譜。”
“我想你是對的,墨西哥菜才最棒了。”路易斯笑道。
“我喜歡中餐。”斯科特·朗說,說完立即意識到自己真不該插嘴。
果然,路易斯眼睛一亮,眉飛色舞地接住話題:“嘿!說起中餐,我有沒有跟你講過,有一次我跟我大表哥去逛唐人街,在一家中餐館里,猜猜我看見了什么?你一定猜不到我看到了什么。我的天,當時,我簡直不敢相信……那些中國人,竟然圍在一起吃雞的爪子!你能相信嗎?那種場面我一輩子都不可能忘記。我還記得當時,我大表哥說……”
斯科特·朗扶住額頭,心里萌生出一種想死的沖動。
半個小時后。
路易斯終于說完了他大表哥對中國雞爪的評論,緊接著又說起了墨西哥風俗和美國風俗的不同之處,聽得斯科特·朗眼冒金星,險些口吐白沫。一旁的另外兩個人一副習以為常的樣子。
路易斯忽然話鋒一轉,關切地對斯科特·朗說:“嗨,哥們兒,你還要替你那個小老板做事?聽著,現在我們萬事俱備,三缺一,就差你了。只要你點頭,咱們今晚就可以行動。買家已經催促兩次了。相信我,那個房子里面藏的東西肯定值大錢。干完這一票我們可以去東海岸避避風頭,聽說紐約很熱鬧,我們可以到那邊去也干一票。然后,你隨便怎么樣,有錢了什么都好說。”
斯科特·朗搖搖頭,他心里很猶豫。原則上他很不愿意重操這個舊業,他真的不想再進去了。再有三年見不到女兒,他懷疑自己會熬不過去。
可問題是,他原以為現在有了一份固定工作,誰知道,幕后老板是個小孩子,最可怕的是,似乎盯上了他。
他不知道現在是禍是福,也不太相信盧克之前跟他說的那些話。
考慮到該給自己留一條后路,他現在不能拒絕路易斯,萬一要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迫不得已還得重操舊業。
另外兩人也都在看著他,在等他答復。
他們聚在這里幾天了,就在等路易斯說服斯科特·朗,只有斯科特·朗有這種身手,是無可替代的。
“讓我再想想……”斯科特·朗說道。
事實上,他在等盧克聯絡他。可等了這一上午,一點消息都沒有,電話沒一點動靜。
斯科特·朗不禁心想,難道真像路易斯說的那樣,只是被小孩子戲耍了一通?那他未來這一天有的受了。
就在這時,斯科特·朗褲兜里手機一震,電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