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可以向丹妮購買原本屬于吉斯人的磚瓦房,也可以購買地皮自己出錢建造——多是大奴隸主親人,丹妮先罰沒他們全部家產,然后補貼一萬金龍到10萬金龍的“贍養費”,名義上屬于嬰幼兒。
丹妮可不像現代的黑心房產商人,無論是現成的房子,還是可以建房子的地皮,幾乎“真·房價賤如蔥”。
一畝土地可以換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你說夠不夠賤?
阿斯塔波30多萬人,每人都分配有15畝土地,理論上他們可以在城里換15套房子。
當然,解放奴隸過程中,城里雖死了不少人,卻依舊不能給30多萬人每人一套房子,更不可能敞開了讓他們兌換。
只有拿到城市戶口的人可以兌換城里的房子,而拿到農村戶口的農民只能兌換原本屬于奴隸主的大莊園。
無論城里人還是農民,每戶人家只能兌換一套房子,剩下的土地......農民的土地不可買賣,城里人則可以換成金銀,作為創業的啟動資金。
這個.......
還真說不好誰賺了,誰虧了。
城區固然地段好,可阿斯塔波除了金字塔,普通街區都各種臟、亂、差、老、破、舊,連出門都必須戴上面紗,以免海風帶起的一片紅色磚石粉塵迷了眼睛。
而奴隸主的大莊園個個都豪華異常,有磚頭城堡,有花園,有干凈清澈的水井,有泳池,有水果豐盛的果樹,有寬敞的庭院與馬場,有華麗的大廳......
除了距離偉大的女王陛下有些遠,簡直不要太完美。
城市由無垢者維持秩序,管理農村的則是鄉老。
丹妮為每個莊園安排一位鄉老,根據莊園大小,一位鄉老管理10戶到50戶人家,他們不分身份高低,共同居住在紅磚城堡內。
然后,十名鄉老組成村委會,負責稅收與組織徭役,鄉老輪流擔任村長的職位,村長有面見女王的權利。
丹妮卡拉薩的八百馬民騎兵依舊擔任村莊巡邏隊的職務,他們只在大道上巡邏,可以靠近村口與村尾。但未經村長允許,不可進入莊園內部。
馬民騎兵主要職責有兩點,第一,充當快遞員與郵差,或者幫丹妮向村民傳達政令,或者護送村長進城,或者為不同村莊的村民傳遞信件;第二,輔助村莊里的民兵緝捕盜賊。
卡拉薩中的婦女與老人則接管所有從莊園主那得到的牧場,幫女王放牧便是他們的工作。
可以說“小小的”阿斯塔波城完全被丹妮掌控。
從中心城區到邊緣的村落,丹妮的統治好似八爪蜘蛛,將30多萬人全部網絡其中。
她自己沒覺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喬拉、白胡子,甚至綠圣女,都對如此秩序井然的治“國”方式震撼莫名。
他們叫她“女王”,也一直將阿斯塔波當成一個國家,可對丹妮來說,阿斯塔波連個縣城都不如。
中國古代的縣令叫“百里侯”,很多富裕縣城的縣令都統御著百萬百姓。
丹妮最多也就一個中等縣城的縣令而已,連知府都算不上。
要是放在現代社會,一線城市里的一個大型社區,便不止30萬人,丹妮這個女王立馬降格為“居委會大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