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王拉赫洛的一連串控訴似乎很有道理,丹妮暫時被懟得啞口無言。
可片刻后,她又找到反駁的理由:“人類難道不愿犧牲?史坦尼斯不就犧牲了?之前明知道激活紅劍會損失一部分神魂,可我毅然決然地犧牲自我,是你,太貪婪,竟想要我的命!”
“你還有臉說,不丟掉性命,怎么算犧牲?從妮莎妮莎、亞梭爾亞亥,到史坦尼斯,這些英雄們,哪個不是明知會死,依舊慨然赴死?”
“問題是,我力量比他們強,不用死也能殺掉異鬼王。”
“殺掉異鬼王之后呢?召喚太陽,阻止世界下墜,難道不花力氣?你的犧牲,就是我幫你們人類拯救世界的代價!
這與你的力量強弱沒關系。
就像酒店里的烤雞,每只燒雞五個銅板,而燒雞肯定不是一般肥,有的肥點,有的瘦點。
我拿出五個銅板,就該給我一只整雞!
你是只很肥的雞,這沒錯,但你不能只給我一個雞屁-股!
也許下次幫人類拯救世界的時候,同樣五個銅板卻只能買到一只瘦骨嶙峋的小雞,但我也不會抱怨。”
“法克尤!”丹妮攥緊拳頭,冷冷道:“不如我出五個銅板,買你的整雞?”
“五個銅板說起來簡單,可它代表我拼盡全力拯救世界一次,你能嗎?”光之王譏笑道。
“你先把大盆雞端上來,等我吃完有了力氣,拯救世界的任務就與你無關了。”
“唉,真是冥頑不靈,我苦口婆心講述光明使者的故事,告訴你紀元主角的責任,你都沒能領悟到一丁點兒作為英雄的大無畏犧牲精神?”光之王用圣父般富有情感的聲音感慨道。
丹妮托舉黃金果凍,淡淡道:“別裝模作樣了,我知道你說了這么多,是因為恐懼。”
“我恐懼什么?”光之王看著果凍,語氣略微有些不自然。
“你害怕我將它融合進自己的靈魂。”
“天命只對天命相合之人有用,我是光之王,只有我能用,你是初火余燼的天命,與它不相配。”光之王嚴肅道。
“你說過,我是妮莎妮莎的轉世。”丹妮笑了。
“轉世......”光之王嘆息一聲,真誠地說:“你可能對轉世有所誤解,目前還沒有明確證據證明,靈魂可以自然地開啟第二生命。
我在死亡領域研究億萬年,發現每一個生命都有一個最本質的標簽,也即是生命印記。
每一個新生的生命,都會誕生一條獨立的生命印記。
真正的轉世,該在新生命中保留原有的生命印記才對。
可現實卻是,任何死神都做不到這點。
哪怕是眾多死神中最強的寒神,祂幾乎吟唱出完整的死亡之歌,依舊無法辦到。
所謂轉世,只是生命印記相似的兩個人。你是陌客,是七神信徒的死神,該明白這點才對。”
“呵呵,你說了九成九的實話,卻在最關鍵處扭曲了事實。”丹妮笑道。
“我說錯了什么?”光之王沉聲道。
“對轉世,門神早就向我解釋過,壓根不是生命印記相似,僅僅只天命與靈魂波動相似。
如果我是妮莎妮莎的轉世,大概除了我,她的天命對其他人只是高級補品,沒特殊效果。”
“那根木頭連死神都不算,知道什么?”光之王不以為然道。
“你看這樣如何,我是光之王,你把光之女的天命交給我,我還你神魂、神性與神力?”祂語氣真誠地建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