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四十五人,食指一人,小指一人,無名指…。”
“無名指無人!”中指神情高傲,譏笑著在扳手指的侏儒。
小指聽的出中指聲音中帶著嘲弄,但是他只能漠然,他見過中指出手,他怕中指。
無名指依然捧著“半閑齋”,似乎沒有聽到中指口中的猖狂。
一直面癱的食指卻開了口。
小指認識食指兩年,第一次聽見食指的聲音。
“你算錯了,再好好算算,我是兩人。”
食指搖著頭。
“食指兩人?食指…食指…”
小指再一次露出了童稚,或許這才是小指的本來面目。
“再算算,我,是兩人。”
食指依然搖了搖頭,生硬的聲音就像生銹了的機器。
讓小指有一種心口被抓的難受。
他突然發現,站在他身后的不是食指,而是一個陌生人。
或者說食指本來就是一個陌生人,他們從來都不知道食指在想什么。
世上最可怕的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一個最熟悉的陌生人。
你以為你了解他在想什么,他在做什么。
到最后,你才發覺你根本不了解他,甚至于從來就沒認知過他。
這才是最恐怖,最可怕的。
恐怖的是人心,可怕的思想!
人的思想有多遠,人的心就有多深!
中指想笑,想大笑。
他覺得面前的三人和拇指一樣,都是白癡!
殺人最多的不是食指,而是中指!劍法最強的不是拇指,也是中指!
只有他才配得上殺人,只有他才配得上用劍。
他們不配,就連大紅袍都不配。
他自傲,他張狂。
他有這個資格,也有這個能力。
為一個死人而爭執?中指不屑,中指想笑。
可是,自己為什么笑不出聲音?
為什么?
等到中指明白過來的時候,他已經倒下了。
他的太陽穴上有一個細小的紅點,不仔細看根本看不見的紅點。
沒人看清楚食指是什么時候出手,是怎么出手的。
但是,食指出手,中指死了。
“為什么要殺他?”
提問的不是心智不全的小指,而是如流云順水般寧靜的無名指。
“因為他不配!”
“不配什么?”
“不配用劍,不配殺人,不配正面看大紅袍的臉。”
食指看著躺在地上,兩眼死魚一樣外凸,滿臉不可思議的中指,生硬的說道:“大紅袍討厭別人看他的臉,而他卻違反了大紅袍的游戲規則。”
無名指沉默。
小指沉默。
小指突然有一個很奇怪的想法。
他很敏感,他懷疑食指殺人的動機。
食指他到底是誰?
可是這卻又很好笑,殺人也有動機?
殺人也有理由?
殺人也有借口?
圓月就如同被天狗咬了一口,非常難看的劃出一道月彎,使得原本潤滑如絲的明月,缺少了圓潤的美感。
丑陋的月牙,丑陋的監察院。
除了喜歡聽曲之外,陳萍萍還喜歡鮮花。
他住的地方就是一片花海,一座花城。
在不同的時節中,這里總是有不同的鮮花盛開。
他總是住在花開得最盛的地方。
四季如春!
這就是陳園,京外最美麗的地方。
京外有潭綠水湖,湖水綠如藍。
只可惜現在還未入春,湖畔還沒有垂柳,湖中卻有一條小船。
夜已深。
船上有酒有菜,還有一張琴,一枰棋,一卷書,一個舞伶。
陳萍萍喜歡綠水湖,小范大人也喜歡綠水湖。
湖的四周看不到什么巡哨的園丁,安靜得令人覺得這個地方毫無戒備。
范閑當然不會有這種錯覺,他懂得“湯包的湯,永遠裹在皮子里”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