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余是去出差了嗎?
明顯不是。
這個家伙,在得到副市長要來視察的消息的時候,就立即找借口有事出差離開了公司。
他啊!其實就在洪城市內,沒有跑遠,因為沒錢。
李余知道,副市長來視察,記者肯定會跟過來的,記者跟過來,那他可不就曝光了嗎?
一旦曝光,他那還被蒙在鼓里,以為他在學校認真讀書的爸媽,可能就會知道他的情況!
這可不妙!
因為這破公司賺到了錢,可都還不屬于他,到時候讓他回去怎么跟跟父母親人解釋?
肯定解釋不清啊!
而且更令李余發愁的是,不可能他公司做這么大,而他爸媽卻在家里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辛苦務農,他一點忙都不給家里幫吧!
那可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啊!
可若解釋說這些錢不屬于自己,這尼瑪誰解釋的清!
先不說講出規則修改器的存在沒人會信,就算有人信,他也不能講出來啊!
不然,傳家寶可就沒了。
所以,為了自己傳家寶,也為了不背負不孝子的罵名,李余選擇了躲起來。
可躲哪呢?
賓館?
不存在的!
李大窮逼可沒錢住賓館。
就算他現在手里握著一筆截留下來的學費,那也不行!
那個錢,李余不敢動!
不然啥時候自己退學一事兒暴露了,他老爹肯定得找他問,萬一那時候拿不出來,什么在外找了一份好工作所以退學的好借口就用不了了!
為了不挨家暴,不敢動!不敢動。
既然賓館不行,那李余能去哪里?
很簡單,那種裝修很低級的小網吧很適合他!
反正他這條咸魚只要有電腦就能活下去!
環境好壞,其實不怎么重要。
李余找的這家小網吧,晚上九點到早上七點,這期間,包夜價5元;
然后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這期間,一元一個小時,需要15元;
再加上李余早中晚各一份拌粉,需要6元;
所以算起來,他一天只需花費26元,就能在這間網吧生存下來了。
而且,李余只用待兩個晚上就能回去了,因為頭一天得到副市長要來視察的消息他溜過來了;
第二天副市長來視察他不能回,畢竟得給副市長留點面子,不然人家會想你是故意躲他的;
第三天,他就能回去了,至于那時候人家怎么想,他就不在意了,我已經很努力給了你一點面子了。
你要對我產生怨念,不放過我公司,那正好,我巴不得!
畢竟一天26元,對他這個窮逼來說也好多錢。
若不是因為他自己心不夠狠,擔心規則修改器判他違規,這點面子他都不會給。他不會離開公司,就直接躲在自己辦公室里不出來見人!這才是對公司傷害最大的手段!
……
“兄弟,你也要把我的網吧當家嗎?”
第二天晚上十點,李余用的這臺電腦到時間了,他吧臺去開包夜的時候,網吧老板向他問道。
“我也?老板,難道你這里還有其他人也跟我一樣通宵嗎?”
李余真沒去注意這個小網吧內其他人的情況,他都是沉迷游戲不可自拔的!
“有啊!”
老板努了努嘴,然后將頭和視線瞥向網吧的一個角落。
李余順著網吧老板的視線看過去,只見一個十分邋遢的年輕人正坐在那角落里瘋狂打游戲,他身后的椅背上,披掛著一件李余遠遠看過去都能看出很臟了的羽絨服。
現在是九月啊!羽絨服放在身邊,那這位大神得在這網吧待了多久啊!
李余有些好奇,忍不住向老板問道:“老板,那位大神在你這住了多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