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國余終于緩過神,雙眼終于適應了光線,蹲在墻角里仰著頭苦著臉說:“公安同志,你們搜什么,我沒干壞事,沒殺人放火……”
盡管兩年前來過他家,盡管不是第一次見,姜大依然從口袋里掏出證件和一份公文,“封國余,看清楚了,我叫姜宗平,龍道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這是我的警察證,這是搜查令,至少搜查什么你心里應該清楚,別跟我揣著明白裝糊涂。”
“搜毒品?姜隊長,國光販毒,我又沒販毒,我這兒有什么好搜的,再說他早被你們槍斃了!”
“有沒有販毒搜過才知道。”姜大收起證件和搜查令,緊盯著他冷冷地說:“另外,你堂哥封國光是因為販毒被正法了,他兒子也就是你堂侄封長冬還沒有。老實交代,他躲在哪兒?”
“他犯的是殺頭的死罪,通緝令還在村辦公室門口貼著呢,借他十個膽也不敢回來,我一門不出二門不邁,他躲哪兒我哪知道!”
“沒回來?”
“就算回來他也不敢來找我,我真不知道。”
“不知道,這是什么?”刑警小易從東屋拿來兩大塑料袋零食,旋即又把幾個用證物袋裝著的煙屁股遞給姜大。
“大中華,”姜大低頭看看過濾嘴上的字樣,逼視著他問:“封國余,村里這么多人呢,封長冬有沒有回來,回來之后有沒有來找你,隨便找幾個人問問就能搞個水落石出。老實交代吧,別心存僥幸,別嚇著你兩個孫子。”
“我……我……我真不知道。”
“不知道,封國余,我看你是不到黃河心不死!”姜大啪一聲拍了下桌子,厲聲道:“把頭抬起來,看著我,睜著眼睛說瞎話,你知道你這是什么行為,你犯法了你知不知道?”
“我……我沒販毒,我沒犯法,你別嚇唬我。”
“我嚇唬你,真是一個法盲,聽清楚了,你再不老實交代就涉嫌窩藏逃犯,知道窩藏逃犯是什么行為嗎,《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像你這種情節嚴重的,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幾個后生因為販毒被抓甚至被槍斃了,他老伴可不想他被抓去坐牢,偷看了姜大一眼,戰戰栗栗說:“公安同志,長冬……長冬是回來過,一回來就走了,把東西放下連口水沒喝,我們真不知道他躲在哪兒。”
“什么時候回來的?”
“夜里。”
“哪天夜里?”
“昨天夜里,也跟你們一樣翻墻進來的。”
“在你家呆了多長時間?”
村里肯定有人打過110,不然公安不會來這么快,封國余不敢再心存僥幸,也不埋怨老伴,耷拉著腦袋老老實實交代道:“就抽了幾根煙,說了一會兒話。”
“然后呢?”
“然后就走了。”
“有沒有說去哪兒?”
“好像是去找國寶。”
“走的時候大概幾點?”
“天蒙蒙亮,五點多、六點這個樣子。”
“幾個人回來的?”
“一個人。”
“回來做什么的,他跟你說過什么?”
“就給我捎了點東西,讓我幫他照應家里,說他在外面挺好的,讓我們別擔心。真的,就這些,沒說別的。”
姜大相信他沒說假話,畢竟他年齡在這兒,又不識幾個字,幾乎沒出過遠門,屬于他們這一輩兒最沒出息的一個,也正因為他沒出息,兩年前才沒給卷入毒案,細想起來真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