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大,您這是干什么?”刑警老姜嚇一跳,抬起頭小心翼翼地問。
“螳螂捕蟬黃雀在后,我怎么就沒想到呢。”騰吉明回想了一下前晚追查嫌疑車輛的經過,又砰一聲猛砸了下辦公桌,追悔莫及地說:“盯那個女明星盯了一晚上,被那個女明星氣壞了,關鍵時刻沒能保持住冷靜,把動靜搞那么大,就差告訴嫌犯快查到他們身上了!”
“騰大,您這話從何說起,嫌犯做賊心虛,肯定擔心我們早晚會查到他們身上。”
“他們不是一般嫌犯,如果我們當時考慮得更全面一些,當時能不那么操之過急,他們很可能會以為我們查不到他們身上,而我們現在其它什么都不用干,只要守株待兔就行了。”
“他們潛逃了?”
“給租車公司老板打電話,問問這幾天有沒有人打算管他租奔馳房車。小錢,其它工作放一邊,立即去租車公司附近轉轉,看看附近有多少攝像頭。晚上能調看的就地調看,晚上調看不了的天亮后調看。”
“是!”
剛下達完新命令,手機又響了,低頭一看原來是駱副支隊長的電話。
“駱支,奧迪車主的信息查到了,姓蕭,叫蕭青亮,今年53歲,屏興市東屏區人,在車管所留的手機號打不通,我剛給當地派出所發了一份協查函,估計得天亮后才能有回復。”
“這個蕭青亮有沒有前科?”
“沒有,不但沒前科,過去一年在我市也沒開房記錄。”騰吉明低頭看看筆記本,補充道:“另外他名下的這輛奧迪去年沒年審。”
不上保險年審不了,沒年審保險公司同樣不會給這輛車續保。
駱副支隊長意識到正在追查的是一輛“問題車”,緊皺著眉頭說:“雖然在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他們怎么可能開一輛能追查到他們身上的車招搖過市。”
“駱支,他們怎么就不可能開一輛屬于他們自己的車?”
“下午剛進入我們視線的第三個嫌疑人身份搞清楚了,姓談,叫談海濤,今年36歲,新寨縣安陵鄉人,初中文化,因涉嫌盜竊、詐騙、尋釁滋事、故意傷人和開設賭場,先后被勞教過兩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和六年,從18歲到現在,這家伙有一大半時間是在號里過的。”
聚賭是治安處罰法里的關鍵詞,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一般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開設賭場的性質就不一樣,涉嫌刑事犯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騰吉明反應過來,急切地問:“駱支,這么說他們一直在我市開設地下賭場?”
“談海濤最后一次入獄就是因為涉嫌開設地下賭場,并且賭得很大,新寨縣公安局當年是追到市里來端掉的賭窩,那會兒就在現場一次繳獲賭資兩百多萬元,你說這樣的慣犯出來除了重操舊業還能干什么,只是沒想到他居然會跟楊建東搞到一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