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了,又不是他偷的,他道什么謙。
韓朝陽正納悶,蔣副部長突然道:“小韓,顧警長,監控調到了,王處長工作比較忙,吃完早飯不慎把手機拉在餐桌上,被今天辭職回家的一個廚師拿走了。”
“手機丟了”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被盜,一種是遺失。
王處長這個屬于遺失,韓朝陽終于松下口氣,放下準備做筆錄的紙筆,說道:“只要在校內工作的人員都要去保衛處備案登記,而且拿走手機的人就是餐廳廚師,應該有他的聯系方式。”
“有,”餐廳經理遞上一份寫有手機號碼的紙,苦著臉說:“韓警官,我剛給他打過電話,他也承認早上撿到了王處長的手機,說這會兒正在回老家的火車上。可能因為工資的事對我有點意見,說想要回手機讓我去他老家拿。他老家在西川,幾千公里,就算我跑過去他也不一定在家。”
“我給他打。”
“現在打不通了,剛才蔣部長打過,他關機了。”餐廳經理想想又補充道:“這個號是他來燕陽時辦的,回去肯定換號,可能以后都打不通。”
王處長既想找回手機,更想找回手機里存的電話號碼,滿是期待地說:“小韓,拜托了。”
蔣副部長遠沒王處長那么客氣,敲敲吧臺,又指指吧臺里的電腦:“小韓,要證據有證據,要那小子的身份證信息我可以給你提供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一點線索沒有很難找,這個應該很好找,而且他的行為涉嫌侵占,現在就看你的,大概需要多久能把手機找回來?”
就看我的!
韓朝陽暗想難道讓我去西川幫王處長找,就算上級同意去西川,也不一定能找著那個廚師,他不可能在老家閑著,很可能一回去就重新找個飯店繼續當廚師。
見韓朝陽愣住了,蔣副部長又敲敲吧臺,提醒道:“先立案吧,我知道你們要走程序,王處長會配合你的,該做筆錄就做筆錄。”
“蔣部長,王處長,不好意思,這個立不了案。”
“立不了?”
“真立不了。”韓朝陽摸摸嘴角,一臉無奈地說:“這屬于遺失,不符合立案條件,不歸我們公安管。”
“不歸你們公安管,連這都不管你們到底管什么?”蔣副部長怒了,立馬掏出手機,百度出關于侵占罪的法律條款,舉到韓朝陽面前厲聲問:“你看看,法律明確規定,將他人遺失遺忘的財物據為己有拒不歸還的屬于侵占,侵占罪,都入罪了,不是普通的治安案件!”
這么大領導為難一個小民警,韓朝陽心里本來就有氣,再也忍不住了,不卑不亢地說:“蔣部長,這確實涉嫌侵占,如果那個廚師不接電話,不主動歸還,可以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侵占是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立不了案也就不能采取傳喚等措施。”
蔣副部長可不管這些,很直接地認為這是推諉,冷冷地問:“你們真不管?”
“不是不管,是無權管。我們是執法單位,要依法行事,不能知法犯法。”
“人民警察為人民,幫人民群眾找回被侵占的手機還違法了,這我真是第一次聽說。小韓,我再問你一句,這個案子你到底管不管?如果你還是這個態度,我也不麻煩你,我直接打110,或者找新園街派出所,甚至可以找你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