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大年初一,我不跟你繞圈子,戴力實的案子是我們二中隊辦的,但案子早移交到了檢察院,檢察院早就批捕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連他自己對犯罪事實都供認不諱,根本不需要補充偵查,也就是說跟我們二中隊沒關系。”
“不是你們要抓的逃犯?”
“咱們什么關系,你別給我下套,只要是在逃人員我們二中隊都有責任和義務抓,但戴力實的情況比較特殊,你不應該往我們這兒送。”
韓朝陽追問道:“張指,這是刑事案件,都已經上網追逃了,而且案子確實是你們中隊辦的,不往您這兒送,您讓我把嫌疑人移交給誰?”
張旭剛不假思索地說:“花園街派出所!”
“我問過,所里說這是你們的案子。”
“你問誰的,是不是劉所?”張旭剛點上支煙,敲著桌子強調道:“你都已經是大隊長了,應該很清楚什么叫程序,在移訴之前我們二中隊責無旁貸,但案子早移送檢察院了,真不關我們的事。再說句劉所聽到可能不高興的話,戴力實是他們所里監管的監視居住人員,在他們手里畏罪潛逃的,現在落網了,不管按道理還是按程序都應該交給他們。”
說來說去就一句話:案子早移交給了檢察院,不關他們二中隊的事!
盡管早料到二中隊不會輕易接手,但沒想到眼前這位反應得如此之快,態度如此之堅決。
韓朝陽摸摸下巴,笑看著他問:“張指,您真不管?”
“不是不管,是不歸我們管,也沒權管,權責要分清。”
“如果嫌疑人在潛逃期間作過案呢?”
張旭剛愣了楞,緊盯著韓朝陽道:“潛逃期間再次作案就另當別論了,不過要搞清楚作的是什么案,是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還有在什么地方作的案。如果是治安案件,如果作案時不在我們轄區,我們一樣管不了,只能找有權管的單位管。”
韓朝陽趁熱打鐵地問:“要是刑事案件,要是就在我們轄區作的案呢?”
“那我們肯定要管,他到底作的什么案?”
“不知道。”
“什么不知道?”
“張指,論辦案你們是專家,我們治安民警是給你們打輔助的。就像您剛才說的,只要是在逃人員我們一樣有義務有責任抓,但抓到之后就不關我們中山路警務區的事了,嫌疑人畏罪潛逃期間到底有沒有作案,我沒來得及審也不會審,只能把人移交您。”
“審完之后呢?”張旭剛頓了頓,又問道:“如果審完發現他潛逃期間沒作案怎么辦?”
“那是您的事,您可以把他再移交給有權管的單位,比如花園街派出所。”
燙手的山芋,可不能亂接,接下來一堆麻煩。
張旭剛哪有那么容易上當,一把抓住韓朝陽胳膊:“朝陽,你既然都這么說了,那我就先審審。你先別急著走,跟我一起審。如果審出問題,該我們二中隊接手就接手,如果沒審出什么,你怎么把人送來的就怎么把人帶走,移交給有權管應該管的單位。”
打他個措手不及的如意算盤落空了,給他下套也不管用。
韓朝陽發現自己小看天下英雄了,只能笑道:“行,就一起審審,正好借這個機會偷個師,學學怎么審訊。”
最帥警察的奸計沒得逞,張旭剛成就感滿滿,忍不住笑罵道:“偷什么師,審訊嫌疑人你需要學嗎?一肚子壞水,這是我值班的,換一個人稀里糊涂就上你當了。我們二中隊沒得罪過你韓大隊長吧,你居然給我們來這一出,這筆賬我記著,等過完年再跟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