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再由官府把收來的鹽賣給鹽商,讓他們去銷售。
把制鹽和賣鹽隔離開來,將鹽稅直接加在鹽價里面,鹽賣給鹽商,就已經提前征收到了稅。
為了防止鹽商抬高鹽價,影響民生,秦瑯打算如常平倉的糧食一樣,在常平倉里增設常平鹽,邊遠地區食鹽供應緊張,官倉直接平價售鹽,抑制鹽價。另外在國家交通要道設置鹽倉,哪里缺鹽,就將鹽往哪里調,另外還要設立走私緝查,打擊私鹽販子。
這樣一來的話,朝廷對鹽的各個階段都有控制權,最終既保證鹽稅的征收,也能防止百姓吃的鹽價格過高。
“鹽稅幾何?”房玄齡問。
“就以最普通的海鹽來說,在災前與米價是一比五,最高能達到一比十。”
最穩定繁盛的開皇盛世之時,斗米往往只要二十錢左右,那時普通的鹽甚至才要十文一斗,比米價還便宜一半。而到了大業時,米價節節攀升,鹽價則緩慢上漲。
眼下因為是災年,糧食價格已經非正常水平,長安現在半米是四百錢,鹽價現在是每斗百錢。
鹽比米便宜的多,但這種比例非正常情況下。
只要不是饑年,鹽始終是要比米貴的。
“陛下,其實鹽的開采曬制成本不高,一斗十錢,已經能包含開采曬制和運銷的所有成本在內,甚至還包含了不少利潤。”
秦瑯打算對鹽業全面整頓,首先就是把鹽場收歸國有,那些商人想要再生產鹽,先要向朝廷申請承包鹽場,然后還要取得牌照,拿到經營許可證。朝廷對他們的鹽場,按產量征收承包費。
另外就是所有產鹽都只能售給朝廷。
“朝廷按每斗鹽十文一斤的基本價格收購鹽,然后加稅一百錢,按斗鹽一百一十文售給鹽商銷售。”
十文的本,加稅一百。
這個稅率,讓李世民都不由的吸了口氣。
戴胄等不少大臣更是極為反對,認為太過荒唐,這簡直是搶錢。
“一斗鹽收購價十文,賣給鹽稅一百一十文,那鹽商運銷還要成本,肯定還要漲價,那到百姓手里,又得多少錢?”
秦瑯直言,“商人肯定是要賺錢的,估計他們會賣一百三十四到一百五左右吧。”
“生產出來十文一斗,百姓買鹽卻斗鹽一百五十文錢?”
秦瑯倒不以為意,“戴公,請你也注意下,朝廷不專賣不課稅可也不管鹽業,導致的情況是鹽市場混亂無序,如今鹽價更是高達百錢,百姓吃的鹽錢,但朝廷一點好處也沒得到,全讓商人們得去了,甚至許多百姓買到的鹽質量很差。”
“而朝廷加以管控,征收稅后,也能用之于民,百姓雖然買鹽的價格高了些,但朝廷能通過各個環節的監管,以控制鹽的品質提升,打擊那些假劣鹽。”
鹽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人頭稅,皇帝重臣們哪個又不會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