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六十多萬府兵,也代表著六十多萬個大唐中產以上的豪強地主家庭,也是大唐的中堅力量。
能點上兵,朝廷授田百畝。
二十一歲入伍,要到五十九歲退伍,這得是運氣好命長的,否則若是戰死、被俘、殘疾等,還等不到五十九歲。
一百畝田跟百姓一樣,二十畝永業,八十畝口分,再來一畝宅園地。
點上兵,就先有二十畝地是以后可以傳給兒子的,剩下八十畝,退伍后要交還,那一畝宅園地是蓋房子種菜的,不用交還。
理論上,一個府兵年老退伍后,還能交還八十畝地,分一百零一畝,交還八十畝。但事實上,府兵還可能會戰死、被俘、傷殘等,戰死的,這八十畝地就不用交還了,直接給子孫繼承。被俘的,也由親人繼續使用六年,若是還能回來,也繼續交給他耕種到死。
那些傷殘的,也要把地交給他們一直種到死為止,因此就算每年有不少陣亡傷殘被俘等原因退伍減員,但事實上并不是所有土地都又能流回去再授。
更別說府兵們當兵打仗,負擔著那么大的經濟壓力,那是為了立功受賞當官去的,當一輩子兵,總有立功的時候。一旦立功,或受勛或給官,而勛和官都還要授永業田,這田就直接是可以傳子孫的,死了也不退田。
許多大唐男兒就是沖著這點去當府兵的,能得田授官啊,而這時代,田地和官爵那就是最大追求了。
故此,理論上,府兵現有的田地,一批批的下來,只會越來越少,大量的軍田會轉變為永業田。
朝廷必須不斷的補充新田地才有田可授。
而事實,現在朝廷就是因為沒地可授才廢除均田法,改承認私有制,推行租佃法了。
王珪所說的維持原法,自然也就不可行了。
好多人說唐朝的府兵制是兵農合一,寓兵于農,其實是說錯的了。
漢朝是全農皆兵制,真正的寓兵于農,一打起仗來,所有老百姓都是兵員,因此農民階層也是武裝集團。農民們也負擔有打仗的任務。
可從西魏開始推行的府兵制,其實恰恰相反,是寓兵于農制度,類似于曹操曾實行的屯田制度,就是武裝集團兼職搞農業生產,而不是農民們兼職當兵。
府兵制的核心,就是軍人武裝集團職業化,他們是一輩子兵,然后不打仗的時候順便搞搞農業種植生產,就好比邊疆搞軍屯墾荒一樣。
最早府兵就是設立地團的,后來才并入州縣民戶管理。
大唐全國搞了六百多個折沖府,就相當于六百多個武裝集團,他們主要任務就是習武訓練,練習弓馬,然后分批到京師或是邊疆去當班宿衛京師或鎮守邊地。若遇打仗,就得聽從調令上前線或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