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臣中臣鐮足奉中大兄王子之命,特來恭迎上國貴人!”
博多港碼頭,此時又稱唐津港,因為唐船西來多泊此港而名。碼頭上,一群倭國官員恭迎懸掛著血盾金獅紋章的秦家大寶船隊。
秦俊有些好奇的打量著面前的這些倭人。
“他們怎么衣冠服飾甚至說話都與我大唐無二?”
“公子有所不知,這些年倭國全面效仿我大唐漢家制度,從朝政軍國到經濟稅務,甚至是百姓衣冠服飾,無所不學。咱們中原三國志魏書里曾記載當時的倭人,說他們男子衣橫幅,但結束相連,只用一塊布包裹身體。而女子貫頭衣之,就是一塊長布剪個口把頭套進去,腰間束帶,兩腋下都敞開著。”
可見當時的倭人衣服是如何簡單,都不需要量體裁衣了。
可到了這些年,倭人全盤漢化,一拔拔的遣唐使、留學生過去,然后大量的唐商、唐僧、唐儒們也都過來經商、傳佛、講法。從幾十年前圣德太子仿隋朝推行冠位十二階,制訂用冠和朝參禮服,按階位從上至下是德仁禮義信智,分用紫青赤黃白黑,各用深淺。
后來甚至還特別下詔,以后倭國衣服,統一從開始的左衽改為右衽,因為他們后來才發現,原來華夏衣冠都是右衽,左衽的那是蠻夷,大和怎么能是蠻夷呢。
之后推出的各種律令條例里,也一次次專門對服飾衣冠做出詳細規定,要求天下儀式,男女衣服,皆依唐法。連軍防令里面,都細致規定軍士的鞋子,都必須是唐式草鞋。
比如說后代對倭人印象深刻的木屐,其實就是這個時代從唐朝學過去的,因為中原在漢朝時木屐就是百姓們常穿的一種鞋子了,所謂男穿方頭,女穿圓頭,有天圓地方之意。
再比如以前倭國沒有襪字,他們把襪子稱為足袋,后來引入漢文化后,便也依樣采用了襪這個字。
而朝會禮儀、常服之制,甚至跪拜之等,不論男女,一準唐儀。
倭國雖然在很早以前,就有中原傳過去的養蠶絲織技術,但技術非常粗糙落后,所織的絲布也非常差,所以后來魏吳等國的商人帶去的絲綢布匹以及織工等都在倭國大受歡迎。
如今倭國做為大唐的學生,學的非常認真,學的極為徹底。
所以當秦俊站在碼頭,看著這些來迎接的倭人,才會如此驚訝。
中臣鐮足一身深紫袍,連帽子也是紫色的。
碼頭上這邊,也早有在倭的秦家管事領事過來,“秦忠見過大郎。”
“你就是秦家在倭總領事?”
秦忠是秦家駐倭總領事,這不是什么官職,而是一個類似于管事,或者說是商會會長的頭銜。
秦家在倭國本來業務挺多,而且不僅秦家,大唐這些年來倭經商的商船很多,也有許多商人常駐倭國經商,而秦家在這邊與倭國朝廷關系好,生意也做的大,故此一般唐商在倭國遇到事情,都會找秦家來主持商議。
后來秦瑯就專門委任了一位比較能干,且對倭國比較熟悉的管事專任總領事一職,他負責聯絡在倭商人,并對唐商的內部糾紛等調解,也幫華商與倭國打交道。
因為秦忠行事公正,所以深得大家支持,后來秦家又在倭國的幾個重要港口都設有駐倭領事。
秦家派出的商人領事與傳統的商會會長還是有區別的,最大的區別說是這些領事專門負責相應的事務,并不負責商會的事情,尤其是秦家在倭國的地位較高,與倭王和朝廷往來密切,所以秦家在幾年前,就為在倭的唐商們爭取到了一個領事裁判權。
在倭的唐商若觸犯倭國律法時,相關案件則當交由駐倭的領事根據大唐的律法來予以審理處置,倭國只能聽審監督。
這一條對于在倭唐商來說,還是有很強的保護作用的,雖然說如果確實犯下了較嚴重罪行,秦家領事一般在審理確定后,會將人引渡回大唐境內交給官府處置,但畢竟能保證不被倭國欺壓,基本的公正是能得到保證的。
秦忠在倭任了三年總領事,在倭國唐商中擁有很高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