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讀--《閩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評標辦法》節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略。
第二條略。
第三條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應當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的規模和標準由閩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省住建廳”)另行發布。
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應當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評標。其中,招標控制價在800萬元及以下(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另有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的工程,可以采用簡易評標法評標。
第四條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均分為A、B兩類,A類適用于應用閩越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工程,B類適用于未應用閩越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工程。
本辦法所稱的閩越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以下簡稱“信用分”),均為省住建廳通過閩越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公布相應工程類別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
第五條略。
第二章招標控制價和K、Q值
第六條略。
第七條招標人和招標控制價編審單位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壓低或抬高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超過經批準概算的同口徑項目金額的,招標人應當按規定報項目審批部門核準。
第八條K值為招標控制價中可競爭項目造價下降的幅度。K的取值范圍實行動態管理,由省住建廳根據市場情況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并向社會公布。現階段的K取值范圍為:
(一)裝配式建筑施工總承包工程為5%以內;
(二)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工程(裝配式建筑施工總承包工程除外)為10%以內;
(三)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總承包工程為12%以內;
(四)其他工程為10%以內。
第九條略。
第十條在K取值區間隨機抽取K值的,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數位,其次抽取小數點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數點后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