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要想收購DoubleClick……
可就不像Youtube那么容易了!
Youtube畢竟只是一家初創公司,雖然金額高一些,但這種并購,并不需要監管部門的審批。
DoubleClick可是一家上市公司……
這種并購就復雜的多:
不僅程序復雜,需要聘請投行來做專門的并購操作,類似計算估值、盡調、和投資者協商等等;
還需要聘請律所,來應對并購交易可能帶來的股東訴訟風險;
最重要的是,還需要經過美國監管部門的審批。
SEC的審批還算比較簡單。
只要在信息披露和并購流程上不出大的問題,一般都能通過。
最頭疼的,就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這類機構的審批。
雖然現在百度的市場份額較小,不涉及反壟斷的問題。
但保不準人家從消費者權利、股東利益,甚至從用戶**權、百度的“中國背景”等方面入手。
總能找到辦法來卡你!
Google當年并購DoubleClick的時候,就接連受到了美國FTC、歐盟歐洲委員會(EC)等機構的嚴查。
費了不少力氣才擺平……
此外,因為DoubleClick在之前,同時服務于Google、雅虎和MSN等眾多的互聯網公司。
百度的收購行動,也必然會引起這幾大巨頭的驚覺。
他們很可能迅速參與進來,展開競購;
或者采取一些幕后的行動,為百度的收購計劃設置障礙!
到時候又可能會演變成,一場和現在競購AOL類似的收購戰……
隋波在和戈登溝通,想要收購DoubleClick的想法后。
卻被戈登普及了一大堆并購會遇到的實際問題。
一聽這么復雜,他不禁有點頭大。
說起來,
隋波還真沒操作過,這種實質意義上針對美國上市公司的“收購戰”!
像之前“合并”騰訊,是未上市的時候;
“收購”新浪,勉強算是上市公司并購……
但一來,兩家的運營實體都是中國公司,這種并購主要歸中國商務部管,只需要SEC審核就可;
二來,當時易迅也沒有其他競購對手;
三來,易迅當時只是通過收購新浪部分股權,成為大股東的方式。
并沒有全盤收購,不涉及對小股東的利益損害(沒有要約收購),所以比較輕松。
對此,戈登問了隋波一個非常直擊要害的問題:
“Bowen,收購DoubleClick,是一個必須做的選擇嗎?”。
他的問題代表的意思就是:
你衡量清楚投入和產出比了嗎?
是否決定不惜一切代價,得到DoubleClick?
是啊,收購DoubleClick是必要的嗎?
隋波陷入沉思中……
從現實的價值來看:
DoubleClick上年的營收為1.5億美元,而百度去年的營收也才1.35億美元,兩者的市值卻相差了近20倍!
從這個角度看,收購DoubleClick的價值的確很大。
不僅價格超值,可以幫助百度立即提高營收,豐富產品線;
還可以幫助百度擴展在美國網絡廣告市場的渠道和客戶資源。
而從長遠的價值來看,
前世時,對于Google并購DoubleClick后的效果,評價不一。
雖然Google后來在顯示廣告領域,1年能獲得超過25億美元的收入。
但也有分析師認為,
這其中至少有10億美元是來自Youtube。
收購DoubleClick所帶來的廣告營收,并沒有預期的高。
只能說在當時的市場環境,收購DoubleClick,的確給Google帶來了新的廣告形態和更多的品牌客戶。
而在Google以31億美元收購DoubleClick后。
微軟也以60億美元收購aQuantive,雅虎以6.8億美元收購Right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