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旁邊負責記錄口供的蔡經到童超滿頭大汗的這副模樣,知道又是自己出場的時候,拿起筆墨紙硯,放到他的面前:“既然認罪,就把你的不法之事,你所知的郭槐的不法之事,還有你叔父童冠的不法之事,都統統寫下來罷。”
“小人叔父?!”
“你若老實寫下,還能免一死,若執意隱瞞,不肯配合,你信不信現就能正法了你?”
童超雖有小有才智,畢竟只是小才智,逢此驟變,卻也無計可施,只能在心里對他的叔父童冠說了聲:“對不了,為了保命,只有先把你老人家賣了!”
接著便小雞啄米似的連連點頭,表示愿意配合,拿起紙筆,竟如郭槐一樣,也不顧地上臟,就趴地上寫了起來。
朱倵笑道:“這一對尊佐,還真是投契。”
等他寫完,簽過名,按過手印后,蔡經收拾好遞給華興。華興接了看了看,這童超寫得內容真不少,寫滿了五六頁——里邊有些是華興知道的,有些是華興不知道的。
他滿意頷首,溫聲道:“薛刺史為政寬仁,不欲起大獄。我要你寫下這些東西,不是為了治你的罪,也不是為了治你叔父的罪。前淶水縣令郭槐認罪后,交還印綬,自辭官去。所謂‘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你和你的叔父若能像他那樣,從此洗心革面,改過自新,不也是很好么?”
“郭縣...縣令...不!前淶水縣令沒被參軍緝捕拿處死么?”
華興笑道:“我有什么權力處死人?我殺的這些人都是因為他們負隅頑抗,刀兵相向,不愿束手就擒,企圖對抗國法,故此我不得已而才殺之的。前縣令郭槐知錯能改,而且服罪的態度非常,自愿交還印綬,愿意辭官歸家去,我還有何殺他之理啊?”
童超顫抖著取下腰間的印綬,高捧到頭,跪地上,膝行至華興座前數步外,伏下身子,道:“小人亦愿交還印綬,辭官歸家去。”
“不急,不急。咱們先去見見你的叔父。”華興長身而起,繞過他,大步走出堂外,朱倵、楊咨等人緊隨其后。
童超逢此大變,反應有點遲鈍,堂上呆了片刻,才回過神來,連忙爬起啦,跑著跟上了,心道:“要去見我叔父?”
適才為了保命,他寫下了不少童冠的不法之事,這會兒暫時性命無憂,不禁有點后悔、惶恐,怕叔父知道了這件事。童冠可絕不是一個寬宏大量的人。
華興出了縣衙,大約是聽鄉勇們言語的,衙外的百姓已經知道了郭槐辭官之事,發出一陣震天的歡呼,數百上千人齊齊跪拜地,大呼道:“司法參軍,懲奸滅惡,為民除害,是唯青天!”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很多人激動地熱淚盈眶。
他們中的大部分人以前根都沒有聽過華興的名字,根就不知道郡里還有個叫華興的州衙參軍,但這并不妨礙他們對華興的感恩戴德。老百姓總是實淳樸的,誰為他們辦了事,他們就會記住誰。一旦記住,就遠也不會忘。
華興懷著這樣的感慨上了車,感慨之外,卻又有點奇怪。
百姓們高呼的那句話:“司法參軍,懲奸滅惡,為民除害,是唯青天。”意思很明白,顯然是贊美華興。可問題是:這十六個字,盡管通俗,卻也文雅,不過絕不是普通不認字的老百姓想出來的,而且,從華興進入縣衙,再到他出來,中間只有短短的一個時辰左右,就算老百姓中有讀書人,也不一定能這么短的時間里就編出這么一段流暢通俗,又不失文雅的歌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