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為絕大部分都是好人。
一句話,對于衙役來說,是兇狠歹毒的殺人犯好抓,還是流浪漢,身邊的乞丐,乃至無辜的百姓好抓?顯然是后者。
真要是找人替罪,優先就是流民,乞丐,隨后就是周圍有牽連的百姓。
所以百姓有事沒事,都不會找衙役的。
寧可自己吃虧,忍氣吞聲。
而劉推官的文書,就會一路報到按察使,然后就是刑部尚書。
最后再由天子勾決。
一般來說,劉推官已經做到這種程度,是不會被批駁的。
而在這時。
劉根在大堂之上,大喊道:
“大家聽好了。”
“我是冤枉的,我真是冤枉的!”
“我一開始只是想偷東西,后來又想冒名頂替。”
“但是我真沒殺人。”
“我最后去喊那客人出城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因為他死了,所以我才敢偷東西的。”
“不是說我為了偷東西就去殺人。”
在這最關鍵的時候,劉根終于說出了另外一種可能,也比較符合邏輯的可能。
這算是一個平時奸滑之人,最后的機靈了。
換成老實人,此時腦子全懵了。
但是,問題是他的證據確實不足。
他只能靠嘴巴,卻拿不出自己不是兇手的證據。
而對于劉推官來說,證據確實很足。
一來,尸體在劉根家的后院發現。
二來,尸體的包裹被劉根藏了起來。
三來,劉根畏罪潛逃。
這些都是證據。
一般來說,這三條命中,基本只能說明那人就是你殺的。
當然實際上在聞人升看來,在一個封建社會里,推官能做到這一步來說,已經非常非常不錯了。
至少是他沒有像現實世界里的,封建時代,隨便找個無辜者來抵罪。
尸體埋在劉根家的后院,又偷偷占人家的銀子,還想冒名頂替。
三條都占了,怎么說他也不是無辜的。
就算不是他殺的人,也至少要判個10年20年的。
當然古代生產力不發達,沒有所謂的有期徒刑。
不會將你長期監禁在大牢里,除非你是欽犯。
一般都是匆匆判決,然后趕緊流放,發配,或者去城墻做苦役。
沒有蹲在牢房里白吃飯的好事。
現在判成個斬監侯,其實也差不多了。
碰到皇上大赦的話,可能就死不了。
而皇上大赦的時候,還真不少。
哎,可以說這個劉推官已經是仁至義盡。
當然,聞人升知道這并不是劉推官仁慈。
而是他要考慮到案件頻發,也有可能誤殺。
如果他太過于昏庸魯莽了,他也活不了太長時間,就會被人報復而死。
而現在他把三條證據公布出去,至少那個劉根的父親,還有他的親戚都會認為劉根有罪的,罪有應得。
不會進行報復。
也不會搞出什么半夜下毒,路上設陷阱的手段……
于是,很快劉推官相關文書就一路向上發。
先發到省里,省里的按察使看過之后,他掃了一下。
“嗯,證據確鑿,但犯人不認可?”
“行啊,這個這個老劉和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