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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三,衙門的放告日,楊家那邊就遞了狀紙到縣衙,狀告惠娘和周氏聯合侵奪楊氏祖業,除了不想用銀子贖買股份,反倒攀咬惠娘和周氏一口,說她們聯合奸商,故意抬高藥材價格,這才令楊氏藥鋪破產而尋求幫助,最終為惠娘和周氏所乘。
在大明朝,放告日是在每月逢三、六、九,允許百姓給官府遞狀紙,但若遇殺人放火這些嚴重的刑事案件,沒有放告時間的限定。
因為年初衙門也要放假,正月十三也是衙門年后第一次放告,結果就遇上“侵奪旁人祖產”這樣一個不小的案子,所涉案之人,還是商會會長陸孫氏,消息很快在汀州府內引起了轟動。
楊氏為了拿回祖產,也是提前有所準備,本來藥鋪內有惠娘特別聘請的帳房幫忙管賬,但這帳房在頭年年底時就被楊家架空,年后楊家更是沒讓那帳房再去開工。
這樣一來,楊氏無論賺多少銀子,不用再支付給惠娘這邊,但年底時楊家卻以“年底成藥生意好”為由,從藥廠運了一大批的成藥過去。
因為楊氏賣成藥一向是事后結賬,等于被楊家坑了一筆銀子進去。
這也是楊家那邊早就存心不良。
本來有些事好說好散,賣成藥賺了錢后人家想拿回楊氏祖產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本來惠娘和周氏心里有愧,大家坐下來講道理,以惠娘和周氏的身家,未必便會把這么點兒錢放在眼里。
可現在楊家卻耍陰招,先在沈家老太太那里咬周氏一口,現在更是鬧上衙門,就算惠娘和周氏不想爭,現在也非要抗爭到底,不然別人真的以為是她們姐妹二人設計侵奪楊氏的祖產。
楊氏那邊請了懂行的人遞的狀紙,惠娘畢竟不懂衙門上的事,只好請人回來詢問。
平日里給人寫狀紙的人,多少在衙門有點兒關系,按照這些人的意思,應該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這時代,侵奪人家祖產可是大罪,若罪名成立的話,雖然不至于有牢獄之災,但可能會罰款挨板子。
這些人的意思,你陸孫氏是女流之輩,有頭有臉,又不差這點兒銀子,大不了兩邊協商,把股份還給人家就是。
或者是楊家那邊也看到惠娘這邊“不占理”,在正月十六的放告日,楊氏那邊加控了惠娘的一條罪行,就是惠娘用楊氏祖傳的藥方來生產成藥,并讓惠娘即刻停止對楊氏祖傳秘方的侵權,并且將藥方歸還楊家。
如果說之前楊家還只是因為爭產而使用一些相對合理的手段,但在藥方問題上,楊家已經是徹底氣急敗壞耍無賴了。
惠娘聽到后,以她一向心平氣和的心態,也是氣得半晌說不出話來,《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莫過于此。
倒是沈溪給惠娘打個眼色,意思是晚上商量一下。
在這個案子上,惠娘之前怕耽誤沈溪學業,一直沒去問沈溪的意思,她覺得,既然事情已經到了明面上,能找別人,為什么還要麻煩沈溪?但現在問題越來越大,如果案子持續下去,不但要把楊氏藥鋪的股份無償還回去,還要把藥方交出來,再挨板子,她真心接受不了。
到了晚上,惠娘特別說要留在藥鋪核算賬目,其實是想等沈溪晚上過去。
直到夜里三更鼓響,四周萬籟俱寂,沈溪才從自家摸出來,因為離藥鋪遠了,他這一路緊趕慢趕,遇到更夫和巡街的士卒,還得躲到陰暗的角落等人過去,終于到藥鋪時,惠娘已經等得非常焦慮。
上了樓,沈溪把身上披的衣服解開,上來第一句話就道:“姨,你不用擔心,我想好怎么應付楊家那邊。他們不是告我們嗎?我們反告回去,他們在縣衙告,我們去府衙告!官大一級壓死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