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江夏王蕭大款正聽都官的官員匯報“巫蠱案”的案情,并看著手上的案卷。
其中一張紙上,繪著案發現場的一個神秘圖案:一個圓圈,內里有一個六邊形,六邊形里套著個三角形。
三角形內,有一個小圓圈。
這個圖案被繪制在鋪著石灰的平地上,根據現場情況來看,是有人以妖術行巫蠱,詛咒皇帝。
最重要的證據,就是一具半身骷髏口中咬著寫有皇帝名諱的木人。
骷髏位于地面圖案正中,觀其模樣,當是從地里爬出,卻因為法事被打斷,只有半截身子探出地面。
人們挖開地面,地下什么也沒有。
聯想到那詭異的圖案,可以有一個判斷:此為妖術,可喚出妖怪(骷髏)。
若不是被人打斷,待這著甲骷髏從地里爬上來,恐怕....
就要潛入宮中,對皇帝不利。
此事讓人難以置信,蕭大款剛聽說時,覺得是不是有人故意裝神弄鬼。
但總總跡象表明,這就是即將成真的妖術。
不過,這些賊人特意花錢買來一女子為“犧牲”,并以一玉佩,同小木人般作法,讓人頗為費解:此是何意?
或許行妖術得一符合特定要求的人為“犧牲”,至于那玉佩,或許是做法必備之材料?
可玉不是辟邪之物么?用在妖術中,不是自相矛盾?
這件事透露著詭異,蕭大款覺得即便賊人的目標不是皇帝,官府也得把疑犯捉拿歸案,否則這些人再以妖術害人,可如何是好?
更別說對方此次詛咒皇帝未遂,必然還會有下一次。
下一次,萬一成功喚出著甲骷髏,潛入皇宮行兇,怎么辦?
有司一番調查之后,有了新的發現:那枚玉佩,為宮中之物。
確切地說,那玉佩用料,為罕見的西域白玉,三十多年前,少府寺曾以這種玉料,制作幾枚玉佩,為御用之物。
吏員查閱少府寺檔案后,確定案發現場骷髏手中抓著的玉佩,其形狀與當年少府寺所制玉佩中的一個相同。
找來當年的老工匠辨認,數人辨認之后,確定這就是當年少府寺所制玉佩之一。
再查宮中舊檔案,并詢問年長內侍、宮女,確定了這玉佩的去向:大同初年時,宮中一次酒宴,高祖(蕭衍)將這玉佩,賜予駙馬都尉張纘。
這件事,宮中幾名年長的內侍可以證實。
蕭大款聽到這里,覺得奇怪:即便如此,這玉佩和詛咒皇帝有何干系?
官員繼續匯報:一個玉佩,其實說明不了什么,但是,那女子的身世,有些特別。
此女自述年幼時被拐賣,輾轉多處,最后為一位“干娘”收養,改姓“阮”。
其干娘,姓嚴,即此案中的那個把阮氏賣給價高者的干娘。
阮氏依稀記得,自己年幼和家人走散時,是在洞庭湖畔某處。
算算年份,正好和一件事碰在一起:太清二年時,卸任的湘州刺史張纘和新任刺史交惡,后攜家人逃出臨湘,往荊州而去。
蕭大款越聽越覺得不安,但面上依舊平靜。
太清二年,湘州刺史張纘轉任雍州刺史,繼任湘州刺史的人,是河東王蕭譽。
而即將被張纘接替的雍州刺史,是蕭譽之弟、岳陽王蕭詧。
到湘州上任的河東王,因張纘接待頗為怠慢,于是借口生病,不交接州務,導致張纘無法卸任、前往雍州。
張纘甚至被變相軟禁起來,時值侯景占據壽陽意圖不軌。
后來,張纘尋了個機會,攜家眷出逃,逃到荊州江陵,投奔時任荊州刺史、湘東王蕭繹。
出逃時,曾有家人一度失散。
再后來,張纘得湘東王蕭繹相助,前往雍州襄陽上任,卻卷入湘東王與岳陽王的紛爭,身亡。
那是十余年前的事情。
或許,張纘死后,其玉佩便落入他人之手。
但蕭大款意識到一件事:如今入宮侍奉皇帝子的張氏,出生在臨湘,為張纘庶女。
當初,張纘攜家眷逃出臨湘,一度失散的家人,就有張氏及其母,還有部分隨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