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事宜,由祖珽來負責。
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李笠來擬定,他的策略是“溫水煮蛙”,一步步來。
簡而言之,就是用孔方兄和大師兄來軟硬兼施,分階段實現最終目的。
第一,實行度牒制,度牒即出家人的身份證明,僧尼必須有度牒,才是“真和尚”、“真尼姑”。
否則就是非法出家,要坐牢的。
而度牒的發放,官府說了算。
不過考慮到資格認定的“專業性”,官府會請有名寺廟的得道高僧,以“專家”身份組成“評審團”,對現有寺廟的和尚進行評定。
各地官府根據“評審團”的評定結果,對相關寺廟的和尚發放度牒。
度牒發放數量是有限的,評定之后無法獲得度牒的僧尼,立刻還俗。
若還俗僧尼無家可歸,朝廷會有專門的機構,為其解決“就業問題”。
李笠對此次度牒的發放數量進行了控制,具體實行“比例制”。
譬如,某個寺廟有和尚兩百人,評審團評審后,認為其中一百八十人合格,但是,度牒數量,按百分之三十發放。
于是,這合格的一百八十人當中,只有五十四人可以獲得度牒,其余一百二十六人,連同那二十個評定不合格的人,全都要還俗。
剃度,也得經過官府許可,發放度牒后才能正式出家。
如此一來,等度牒制實行后,梁國境內僧尼數量,第一階段會大幅減少。
第二,實行佛學定期考核制,由高僧組成的幾個“評審團”,定期按范圍對各自范圍內寺廟的和尚進行考核。
若這些和尚考試不及格,那就意味著“沒有慧根”,和佛祖無緣,必須還俗,免得擠占寶貴的度牒名額。
如此制度,就是解決佛寺“只入不出”導致僧尼數量漸增的問題。
第三,實行寺廟分級制,把幾個有名的大寺廟,立為各“派系”的頂級寺廟,其他寺廟依次分級。
什么級別的寺廟,可以擁有多少僧尼,都有規定。
與此同時,各級別的寺廟,可以擁有多少免稅田也有規定,超過數量的田地,意味著超過僧尼自給自足的需要,必須向朝廷足額交稅。
寺廟不可以有奴婢,但可以雇傭佃農種地,佃農的數量,不允許超過寺廟僧尼的數量,雇傭契約,必須在當地官府留檔。
第四,寺廟不許經商,但可以經營逆旅(客棧),可以有償傭書、造像,但造像不許用銅。
這是大體上的策略,具體實施起來,有許多“細則”
不過最關鍵的就是建立“評審團”,用佛門子弟,來“清理門戶”,把多余的僧尼、不學無術的混子、偷雞摸狗的佛門敗類,清理出去。
考慮到那些得道高僧大多年事已高,不太方便四處奔波,李笠特許這些得道高僧推薦其座下弟子,以“大師兄”的身份,替代師父,作為評審團“專家”。
“大師兄”們組成的各個評審團,一如官僚體制里的監察御史或者考功郎中那樣,定期對各地佛寺的人員以及寺廟“資質”進行考核、評審。
祖珽覺得李笠這種招數簡直是卑鄙...太有針對性了,讓佛門子弟自己“清理門戶”,引起的反彈,也會比直接暴力“滅佛”小很多。
但是,強制對寺廟田產進行征稅,清理寺戶,禁止寺廟經商,這就是斷人財路,和殺人父母沒區別。
所以,李笠給了另個出路:朝廷按照級別,定期向各級寺廟撥款,數額以級別來定,以滿足寺廟正常的日常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