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邕的皇后,為突厥木桿可汗之女,無所出,皇太子宇文贄,為妃嬪庫汗氏所出,今年九歲。
若宇文贄繼位,輔政了十幾年的大冢宰,依舊能牢牢掌握大權,正合適。
想到這里,宇文護心中稍定,可看著宇文邕的遺體,他還是心一沉。
兇手的投毒手法若不查清楚,下一個中毒的,難保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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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聽濤閣內,李笠親自擬詔令,封賞饒州鄱陽幾戶人家。
這幾戶人家是在籍軍人的軍屬,因為家中頂梁柱長期在外“執行軍務”,多年未能回來和家人團聚,所以有優待。
家人不需要服勞役,租賦“打骨折”,等同于不用繳,兒子“保送”入州郡學讀書,費用由“有司”承擔。
現在,因為一次行動,這幾戶家里的頂梁柱因公殉職,李笠要履行承諾,提升其家人的待遇。
所以,因公殉職人員的長子,均封侯。
家屬會異地安置,到“有司”在京的家屬區居住,既保證待遇,也保證家屬不受欺負或者報復。
但是,李笠親自定的規矩是“無軍功不得封侯”,活躍在“秘密戰線”上的特勤人員,名字不為人知,功績也不好明著宣揚,怎么辦?
好辦,將殉職人員的事跡定“密級”,不同“密級”人員,其立功后涉及封爵,門下省審核詔令時,由對應級別的官員看立功資料。
若后續還有人質疑,需要對應等級官員才能查閱資料。
但涉密內容不得外泄,否則依法處置。
像這次,直接刺殺敵國皇帝的頂級功勛,封賞詔書得門下高官官親自復核,之后的查閱,得六部尚書級別以上文武官員才能進行。
這些官員查閱資料后,大概后背會發涼:原來皇帝手中,握有一支規模大小難以判斷的“陰影軍隊”,隨時都能對目標人物發動刺殺。
與此同時,“有司”(特勤人員所屬的上級主管部門)官署內的忠烈碑,會加上因公殉職人員的名字。
讓后進們記住,給朝廷賣命,真的能賣出個好價錢,而且是立刻兌現,留下的孤兒寡母,有很好的照顧。
李笠寫完詔令,讓人封起來,連同“涉密資料”一起,送門下省審核。
回想起長安那邊傳來的消息,李笠心中大定。
周國的政治結構目前是“虛君”和權臣并立,那么,他要搞事,不如把傀儡皇帝和權臣都干掉?
多年的布局,在長安的“特工”能力有限,刺殺皇帝或權臣中的一個,成功率都不大,不可能兩個一起干掉。
只能選一個。
那么,該選誰?
這得看目的,如果單純是為了殺人,不值得賠上潛伏長安多年的幾位“特工”。
李笠看過一個故事,頗有啟發:
兩軍交戰,陣地對峙,敵軍有狙擊手放冷槍,卻因為能力不行,打不準,也經常暴露位置。
我軍士兵覺得這狙擊手很煩,問己方狙擊手為何不把這家伙干掉,狙擊手說:“開什么玩笑,若把這家伙干掉,對方換了個厲害的來,怎么辦?”
所以,李笠要行刺的目的,是讓周國繼續平庸下去,讓宇文護這個平庸的權臣繼續把持大權,楚國就有時間從容“消化”河北。
而不能讓周國出現一位英主,增加變數。
已經輔政十余年的權臣宇文護,文治武功表現平平,而那個當了十一年傀儡皇帝的宇文邕,倒是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掀翻宇文護、一鳴驚人。
這是李笠的判斷,證據是對方這十一年的“老實”,而歷史上這么能忍的政治人物,一鳴驚人的概率很大。
李笠仔細分析過宇文邕諸弟的情況,覺得能力最強、文治武功都不錯的宇文憲,不可能繼位,若要實行“兄終弟及”,宇文邕同母弟宇文直才有資格繼位。
但宇文直能力不行,功利心很強,恐怕宇文護不會讓其如愿,更愿意立年幼的皇太子為帝,即父死子繼。
畢竟,小孩比起成年人,更好控制。
現在,宇文邕死了,九歲的皇太子宇文贄繼位,宇文護依舊牢牢把持周國大權。
李笠的目的,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