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韓杰楓聽完后看了眼聽眾席上的項武后搖了搖頭,示意這件案子翻不了了,項武聽到后由于自己等會也要受審,看了眼一邊的劉強;
“那你上次為什么要說謊說鄭子洋偷了項云召的錢?”
“是我爸爸...我不喜歡撒謊,爸爸讓我...撒的謊。”劉寅說完楊家銘點了點頭看著這個可憐的孩子,然后坐回了自己的位置,韓杰楓知道沒有挽回的余地放棄了提問,隨即召喚了劉強出庭,繼續由楊家銘審問,
“劉強,前面劉寅所說得是不是真的,是你讓他撒謊嗎?”楊家銘直截了當問,
劉強沒說話先點了點頭,隨后說“是,是我讓劉寅撒謊說鄭子洋偷了項云召的錢,他先出手打了項云召。”
“為什么,為什么你要劉寅撒謊,就因為你在項武手下工作?”
“不單單是這點,我虧空了公司的賬被發現了,我還不出的話要坐牢,只要我讓劉寅說謊這筆錢我就可以不用還了。”劉強說完反而整個人輕松了不少,
“你虧空福運的錢,這筆錢作了什么用途?”這并不是之前對過的問題,是楊家銘下意識問出來的,
“檢察長,反對,這與本案沒有關系。”韓杰楓站起義正言辭,
“反對有效,公訴人,請你注意。”檢察長說完楊家銘點了點頭,隨著楊家銘的回坐,檢察長讓兩方進行結案呈詞,楊家銘先說,
“尊敬的檢察長,這是一起毫無疑問地**型校園暴力案件,被告人項云召恐嚇、毆打、敲詐同班同學,在一次毆打、虐待同學的過程中將鄭子洋殺害,這是我方拿到的的鄭子洋驗尸報告,他的直接死因并非是頭部遭受重擊,而是遭受毆打致肺部出血而死,可見項云召的手段殘酷程度超越想象;
一個15歲的少年在不應該離開的年紀死去,還沒有開始他的人生就遭受這種事態,哪個孩子不是父母的寶貝,學校是給學生們希望的場所,應該得到學習和交友的權利,而不是整天心驚膽戰地度過每一天;
鄭子洋的確已經死了,可他的父親還活著,他的家人還在等待這場案子的判罰,難道不應該給他的家人最后一點安慰嗎,難道他們能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偷錢的賊嗎?
最后考慮被告已年滿14未滿16周歲,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判處被告項云召殺人罪名成立。”
楊家銘說完韓杰楓也照樣放棄了結案呈詞,離下午的審判還有4個多小時的時間,劉寅既然說出了實情那么劉強的防線也失守了,項云召的事已經無所謂了,而是在這四個小時內能做什么,檢察長和副檢察長討論了下沒有休庭直接宣判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14歲未滿16歲的犯人犯故意傷害致死,應當負刑事責任,本席考慮到被告未成年,還有教導空間應從輕發落,判罰項云召有期徒刑3年;
另劉強涉嫌教唆證人做偽證,當庭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