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咯!”一聲聲高亢的雞鳴聲響起,張仲猛然驚醒,翻身便下了床,他穿上昨日里又被咬破了一個洞的麻衣,將草鞋套在腳上,便走了出去。
不過四點多鐘,大門卻已經打開了,濛已經坐在階前編起了竹簍,而細正在摘著野菜。
“仲哥兒,又起這么早?”
“嗯,左右睡不著,便起來了。”張仲笑著應了一聲,隨后拿起了一根兒臂粗細的棍子,棍子長有丈余,乃是按照秦軍制式的長矛尺寸做成的。
除了有些粗,幾乎便是一根上好的矛桿。
這也并不稀奇,秦國全民皆兵,蜀郡也差不了太多,幾乎家家戶戶都會制作一些兵器的配件。
他家的兩個仆人,濛和細,便是制作矛桿的好手。
里中甚至還有戶人家,能制造材士所用的強弓。
材士便是秦國弓箭手的稱謂,秦國強弓勁弩冠絕天下,臂張弩,蹶張弩都是秦國的制式兵器,但最普遍的,還是弓。
將矛桿在手上掂量了幾下,張仲便開始揮舞起來,他不懂得什么技法,但長矛這種東西,原本就不是為了技擊而出現的,它是戰場上的殺人兵器,作為步戰,來回也就那么幾個動作。
按照濛所說,習好這幾個動作,功法若是練得不錯的,便可稱之為銳士。
但只練幾個簡單的動作,說實在話,是十分枯燥的。
但這畢竟是戰場上,能保全性命,并奪得功勞的東西,哪怕十分枯燥,張仲練得也很是認真。
沒有技巧,來回就那么幾下沒關系,小兵原本也不需要什么技巧,熟練即可。
畢竟,沒有人會要求小兵在戰場上,能擋住萬人敵的猛將。
那不是小兵應該做的事情。
而張仲,縱然有爵位,但秦國的底層爵位可不少見,他入軍能當個什長就不錯了。
但這樣的底層軍官,其實,本質上,還是小兵。
揮舞了一陣,張仲漸入佳境,長棍所用的材料,張仲不太清楚,但就這矛桿,以張仲的力氣使來,卻也沒有任何要崩斷的傾向。
這就很是驚人了。
數千斤的力道,若是在前世,小碗粗細的樹木也玩斷了,但這桿子,卻無甚損傷。
擊打地面,甚至還能打出一個個大坑。
要知道門口地壩里的泥土,可是用夯夯實過的,縱然比不得秦國的道路,卻也不是輕易能損壞的。
“你這娃子,就不知道輕點。”
張仲回頭,只見張母已經走了出來,她端著一個竹制的簸箕,正看著地上的坑滿臉怒氣。“你這打出來的這大坑,一會兒濛還得修。”
張仲撓了撓頭,側頭看了看那個正在編織竹簍的質樸漢子。
濛見得張仲看他,便放下竹簍,笑著說道。“不妨事,仲哥兒練武要緊。”
張仲將長矛桿收起,鄭重其事的對著濛說道。“是仲之過。”
濛嚇了一跳,趕緊站起身,手足無措的說道。“不妨事,不妨事,左右也就是一挑泥土的事情。”
張母也不再多說,只看了看張仲的手,有些心疼的說道。“練武用那么大力作甚,手疼不疼?”
我覺得地比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