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心中吐了個槽,但受人關心的感覺還是好的,便笑著說道。“無甚損傷。”
“那就好。”張母也不再多說,轉身回房去了。
將長棍放在墻邊,張仲拿著戳箕便走向門前的泥地。
“仲哥兒,使不得,使不得。”濛一個箭步沖了過來,天知道他殘了半只腳掌的腿,是怎么跑到這么快的。
伸手一把搶過張仲手中的戳箕,濛一邊朝著泥地走過去,一邊低聲說道。“仲哥兒還要去監工,若是臟了衣服,那該如何是好?”
“那.....有勞了。”眼見濛態度十分堅決,張仲也就不再多說。
“不妨事,不妨事。”濛搖了搖頭,笑著說道。
“仲哥兒還是去練武吧,這是要緊事。”
張仲看著他走入泥地,看著他將戳箕裝滿泥土,隨后轉身,朝著門口走去。
不是他不想幫忙提一下,而是這個質樸的漢子,鐵定不會讓張仲動手。
將掛在堂中的弓箭取下,這是張仲前身的父親,昔年央里中的人家所制,比不得材士所用的長弓,拉力也算不得多強。
但簡單練習箭術,卻也足夠了。
并且,由張仲使來,還射得頗準。
小心的將弓拉開,張仲拿起了沒有箭鏃的箭,青銅難得,本身質地也脆,若是射于石上磨損了箭尖,卻損失不小。
又因為家家戶戶都會制作這箭桿,張仲便在上面綁上小石子。
射獵自然不可能,但練習箭術,卻也不妨事。
此時天剛蒙蒙亮,視野并不甚佳,但箭術修行,首重視力,張仲來了這邊以后,強忍著腥味,吃了不少煮熟的動物肝臟,便是想要讓自己視力能好一些。
畢竟,動物肝,大多都具有明目和治療夜盲癥的效果。
自此之后,他便經常在這樣的光線下,練習自己的夜間視力。
從十步之外,人畜不分,到現在的能分出大致輪廓,也算是有了不小的進步。
一箭接著一箭,十步之外的靶子,完全看不清楚,張仲不知道射脫靶了多少次,直到箭囊空了,他才向前走去,將其一根根撿起來。
好在掛靶的大樹足夠的大,枝丫也足夠的繁茂,才能擋下如此多脫靶的箭。
縱然如此,當張仲拾取完畢時,也少了足足五根。
那五根已經不是脫不脫靶的問題了,而是已經不知道飛到哪兒去了。
但張仲內心中還是比較滿意的。
這已經比第一次好了太多,那一次,足足少了二十多根。
提著箭囊,張仲再次站在十步之外,將弓小心拉滿,他不得不小心,這弓是以前身父親的力氣所制,以張仲的力量,稍有不慎,就會將其拉斷。
而他如今的家境,可沒有錢財,讓他去再打造一把長弓。
“吃飯了。”
練了不知道多長時間,隨著小秀的一聲喊,張仲放下了手中的弓,轉向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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