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雙目一瞪,大聲呵斥到。“汝不好好待在軍隱里中,去亡隱里作甚?”
“吾妻家的弟弟成婚,吾去參加婚禮,喝了些酒,便多坐了些時候。”
“到什么時候?”
“卯時(五到七點)。”
張仲點了點頭,讓葵將自己和他所問的問題記下。
“期間你可有中途出去?”
“未曾。”
說完,梁也不知道哪兒來的力氣,向前膝行了兩步,到了張仲的木幾前方。
“亭長,我沒殺人啊,冤枉啊!”
張仲雙眼微微瞇起,面無表情的說道。
“我何曾說過,抓你是因為殺人?”
梁微微一怔,隨后垂下頭,不再說話。
再之后,任憑張仲如何問話,梁都不發一言,一副沉默是金的樣子。
葵將張仲之前詢問的話語記下,再次用大手一拍桌面,對著不發一言的梁吼了一聲。
“汝再不說話,吾便要用刑了。”
聽得此言,梁嚇了一跳,連忙向后倒爬,想要避開站起身的葵。
爬動中,他身體不穩,啪的一聲栽倒在地,手臂撞到泥土,頓時發出一聲慘叫。
好一會兒,他才再次直起身子,臉上全是冷汗。
被疼出來的。
張仲靜靜的看著,等他恢復過來,才問了最后一句。“那小男子的死地何在?”
梁仍舊不發一言,就像是摔啞了一般。
“不打你一頓,你就不知道你犯下的是什么案子。”葵勃然大怒,起身就要去拿木板。
張仲伸手抓住這個滿臉暴躁,就算在他手上都還張牙舞爪的求盜,輕聲說道。“勿刑。”
“我非打死他不可。”葵還在咆哮,嚇得梁連連后退,但他仍舊緊閉著口,一句話都不愿意說。
眼見對方確實不愿意開口,張仲也不再多問,只將葵的弟弟鹽叫了進來,吩咐到。
“等你兄長將封診和爰書(審訊記錄)寫好,明日里,就由你親自帶上。”張仲沉吟了一下,才接著說下去。“再帶幾個亭卒,將尸體和眾疑犯一起,送往縣上,交給獄曹處置。”
“唯。”
“將他押下去,單獨關起來。”
“唯。”
“明日到了山下道上,雇個牛車。”
“唯。”
深深的看了一眼沉默不語的梁,張仲轉身出門,葵也收起了臉上兇惡的表情,跟著張仲走了出來。“亭長,不審了?”
“不審了。”
其實,倒也不是張仲不想再繼續審下去,而是因為,作為亭長,他的權限就只有這么大。
例行審訊也只是為了避免對方,在去縣上的路途中,想到別的借口而已。
不過,這一點,目前是沒有任何成效了。
至于刑訊,那不過只是葵嚇唬對方的。
真正想要實施,除非有了完整的證據,還要對方在人證物證皆備的情況下,多次說謊才行。
而現在,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哪怕他嫌疑再大,那也只是嫌疑,還不是被定罪的犯人,是以,“刑不上無罪之人。”
而多次說謊之后,所施加的刑罰,也不是因為要他招供,而是因為另一個罪名。
“非所宜言罪”當中的言不直。”
這就是這個號稱“暴秦”的國家,對于嫌疑人,人身權利的保護,也是記載在律法當中的。
不按律執行的話,為官五失等著你。
而這,正是為了避免下層官吏,濫用職權,形成冤假錯案。
但這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更大的原因是,自從梁主動說起殺人案之后。
張仲心中那懷疑的感覺,更加的重了。
不多時,關好梁的鹽走了過來,對張仲詢問到。“亭長,其他人還要審嗎?”
張仲點了點頭。“你親自去,審訊其他的犯人,主要是梁的家屬。”
“務必查出他兒子的下落。”
“唯。”鹽躬身行禮,轉身去了臨時監獄。
“葵。”
“亭長。”
張仲看了一眼被鹽帶走,去監獄幫忙提審的亭卒,輕聲說道。“與我寫一封行文,交給你弟弟,不要讓別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