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糟改了不怕,受了欺負也就有了還擊的理由,而報復的最好方式,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正如華夏人都會唱一首歌那樣,“朋友來了有好酒,豺狼來了有獵槍”。
他不能讓人糟改了自己的店就完了,也得讓對方感受一下相同的痛苦才行。
是,周防郁雄是沒有餐廳的,可郭氏家族是有的。
郭家的酒店也是高端連鎖,在吉隆坡、新加坡、港城、京城都有店。
寧衛民并不介意消防周防郁雄的做法,也給對方來個多點開花。
許你做初一,那我就可以做十五,不就是惡心人,毀對手的商譽嘛。
從商業規模上來講,他反而很占便宜,幾乎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了。
不用說,這件事,他一事不勞二主,當然也拜托給了阿霞。
而讓他出乎意料的是,連需要付出的代價都小的可憐。
因為阿霞在這方面絕對是行家,而且還充分的領會了他的需要。
不過是需要人造成惡劣的影響,毀了對方的商業名譽罷了。
這種事兒根本不需要犯什么重罪,其實花不了多少錢的。
比如對于每處郭家的酒店,都安排兩三個人扮作客人去酒店大堂尋釁互毆。
一打起來后,在互相辱罵,甚至潑糞潑尿,怎么惡心就怎么來。
可想而知,現場會造成多大的混亂,親身經歷這一幕的客人又會作何反應,對于一向以高端自居的郭氏家族的酒店又會造成多么嚴重的打擊和破壞。
都別說幾個不同城市的酒店同時發生這樣的事了,哪怕就一處,就足夠讓郭家的酒店出名了,甚至讓他們成為整個東南亞高端酒店的笑柄。
而且港城的矮騾子貪錢又不值錢的,這些人除了大陸不敢去以外,其他地方都沒問題。
這種事又不會坐牢,又不是去和敵對幫會開戰,頂多算是尋釁滋事,違反公序良俗而已。
哪怕被抓,追究法律責任,也不過被關個十幾天,罰一點款就出來了。
那么除了食宿、機票、律師費這些必要的開支之外,再給每人二三十萬港幣,再用不了什么錢。
當然,這只是辦事的成本,他們要給社團大佬的錢,當然要多一些了。
不過,最多花個一千萬港幣就足夠了,能賺至少一倍,已經足夠那些社團大佬們滿意的了。
但即使如此,兌換成日元,也就一億五千萬日元而已。
對別人或許是個很不得了的數字,但對于寧衛民來說,這點錢也就灑灑水啦。
說起來,還沒他從保險公司賠付中獲得了利益一半多呢。
所以這個方案可以說是代價極小,破壞性極強,寧衛民毫不猶豫就認可了阿霞的提議。
而剩下的,就看郭家收到這份“大禮”是作何反應,要怎么應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