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慢侯道:“還是得立法條。不過就算真的有了法條,還得大家遵守。一次違背,可就完了。”
范正己道:“郡王放心。”
李慢侯道:“法條得談清楚了才能立出來。還是先談調兵之事。朝廷要調藩鎮之兵,需朝廷出糧草,出賞格,藩鎮有奉詔自便職權,可奉詔可不奉詔。”
范正己皺眉:“若藩鎮想奉詔就奉詔,不想奉詔就不奉詔。朝廷詔命體面何在?”
李慢侯道:“都可以談。藩鎮無禮自然不能不奉召,藩鎮有禮自然可以不奉召。”
范正己道:“藩鎮不得以戒備朝廷而不奉召。”
李慢侯道:“這是當然。”
十方道:“朝廷也不能用計調藩兵。”
范正己道:“似如今這般危局,藩鎮理應奉詔。”
十方想了想道:“應該奉詔。”
范正己沉思了一下,看來藩鎮是有誠意的。
他打起精神:“如今這般危局。朝廷出糧草,藩鎮愿出兵淮西?”
十方道:“還得出賞格。一兵每月十貫錢,蘄春藩可出兵三萬。”
一個兵十貫,一個月三十萬貫,一年三百萬貫朝廷還是出的起的。
范正己又問:“藩兵可能令行禁止,可能秋毫無犯。”
十方道:“當然。皆如官兵!”
官兵軍紀也就那樣,有好有壞,劉光世和張俊的部隊,哪怕是在臨安周邊,不也縱容將校士兵恣橫擾民,劫掠財物,不然張浚也彈劾不動劉光世。
范正己道:“藩兵進取,繳獲如何?”
十方道:“繳獲當然該歸藩兵。”
范正己道:“封賞如何?”
十方道:“皆如官兵。”
范道:“若藩兵聞鼓不進,該如何?”
十道:“皆如官兵。”
軍隊是有軍法的,宋刑統里寫的明明白白。
雙方一條一條討論,旁邊機宜文字一條條記錄。
藩兵一旦出動,一切都可以跟朝廷官軍一樣,作戰也好,退守也罷,都可以當官兵用。最后雙方在賞格上爭執不下。
十方堅持,藩鎮可以不要封賞,但要封地。朝廷不想給地,想用賞代地。十方開出的賞格太高,藩兵一兵十貫,那是軍餉,給藩主得另行晉賞,按出兵數量算,一個兵另給藩主五貫,范正己認為十貫就包含在內了。
呂頤浩一直不說話,談到這里,他的臉也不紅了,直接拍板。
“就多給五貫又何妨?”
這樣朝廷用一個藩兵,平均下來一個月就得十五貫錢,比韓世忠的兵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