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皮!”
李慢侯沉默了片刻后,給了一個肯定的答案。
耶律大石疑惑道:“宋人喜歡毛皮?”
他很懷疑,他的漢學功底,可能比李慢侯都深刻的多。
李慢侯重復了一遍:“是的。宋人可以喜歡毛皮,但要做的漂亮一些。錦帽貂裘,半漢半胡是不行的。得做出宋人喜歡的款式!”
這是一個讓李慢侯頭疼的問題,長城以北的草原地區,沒有能夠跟南方漢人地區進行對沖的商品,但他們又渴望漢地的商品,這種渴望長期以來以劫掠的動力體現出來。
放牧生產,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有毛皮。即便不能普遍使用牛羊皮等低等皮革,昂貴、稀缺的野生貂皮、狐皮、灰鼠皮和水獺皮也足夠驅動一條繁榮的貿易線。
對財富的渴望,是人類最大的行為動機,成百上千的哥薩克人,可以在奪取毛皮的激勵下,從俄羅斯一直踏遍整個西伯利亞,直到東海。就是因為毛皮極為值錢,歐洲貴族可以為毛皮一擲千金。
相比近現代歐洲貴婦的消費能力,中國人卻沒能支撐起一條毛皮商道,不是中國人窮,只是他們不喜歡毛皮。
大石嘆道:“羊脂沐發長不梳,羔子皮裘領仍左。狐襟貉袖腥復膻,晝披行兮夜披臥。”
李慢侯道:“你倒是懂唐詩,我也是最近翻看過。”
李慢侯翻看這些,就是為了發展毛皮文化,越看越灰心。
大石道:“你們唐朝人開始,就把毛皮跟胡化看做一回事了。身穿毛皮,就是胡人!”
大石說的很對,李慢侯翻遍了古代關于毛皮的文學作品,這些是最能代表文化走向脈絡的文字,發現對毛皮保持好感的時代太過久遠。從漢代開始,毛皮就開始逐漸跟草原牽上關系。漢人對草原人帶著非常復雜的情緒,衰弱的時候恐懼,強盛的時候歧視,這都不是正面情緒,很難產生對草原文化的欣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