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唐如開始提問證人:“徐檀靈小姐,你當初真的有路過車禍現場嗎?”
徐檀靈說:“我沒有,我根本不知道潮汐路發生了車禍,那塊手表是我訂做的,我把手表送給了我的父親徐伯臨,就是因為手表的定制人是我,所以他想把撞車殺人的罪名推給我。”
周唐如有目的性地提問:“那你為什么會在警局錄那樣一份口供?”
“十一號上午,徐伯臨找到我,說會把徐氏集團百分之十的股份給我,但條件是讓我幫他頂替見死不救的罪名,他說怕被徐檀兮報復,所以讓我去頂替,而且我再三問過他,是不是只是見死不救了,他說是,說沒有做別的,還說司機萬河東會配合我一起錄口供,所以我才答應了他。”徐檀靈情緒很激動,“當天下午我就去跟萬河東對了口供,說好了只承認見死不救,可是萬河東卻沒有照著說好的口供說,而是把撞人的罪名全部推給了我。”
周唐如把重點拎出來:“萬河東的地址是你給警方的?”
“對,地址是徐伯臨告訴我的,也是他讓我給警方的。”
“如果證人徐檀靈小姐真的指使了萬河東撞人,她還會把司機的地址供出來嗎?這是一個疑問。”周唐如面對法官說完,又面向證人,“第二個疑問,證人,你當時和萬河東串供的時候,是不是還帶去了一袋現金?”
徐檀靈死死盯著被告席上鎮定自若的徐伯臨:“對,也是徐伯臨讓我帶過去的,說那是給萬河東的定金。”
“既然是定金,被告徐伯臨為什么不自己給?而是讓證人徐檀靈小姐帶過去,碰面的地點甚至選了有監控的麻將館。”周唐如做出合理假設,“就好像故意在制造證據,制造徐檀靈小姐拿錢封口司機的證據,以便被告徐伯臨把罪名推給自己的親生女兒。”周唐如停頓了片刻,“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問二號被告人律師是否需要提問證人。
郭學益沒有提問徐檀靈,他直接反駁公訴方:“剛才公訴人用了一個詞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就好像。”
郭學益最擅長偷換概念,避重就輕,以及拆證詞。
“就好像是怎樣怎樣……”他看向周唐如,“兩條人命,一旦我的當事人被定罪,最少也是二十年的牢獄之災,不該慎重嗎?就用一個‘就好像’來給我的當事人定罪,未免太沒有說服力。從頭到尾,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我的當事人做過那些事情,全是片面之詞,根本沒有任何實證。而且受害車輛里坐的是我當事人的親生母親和親生妹妹,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可能去殘害自己的親人,這種喪心病狂的罪名有多大不用我來說,而這樣大的罪名,就憑‘就好像’來定罪,那未免太過草率。”
周唐如反駁:“一個人的證詞你可以說是片面之詞,但不僅徐檀靈小姐指認了被告徐伯臨,還有丁四也指認了被告。”
郭學益不緊不慢地:“這個問題我剛才就已經說明了,丁四受人脅迫改了口供,證人徐檀靈也是二次改了口供,是不是也是受了脅迫呢?受了誰的脅迫?誰是受益者?”
跟他最開始拋出的“受益人”對上了。
巧舌如簧,天衣無縫,公訴方無話反駁。
徐伯臨笑了。
下面,是郭學益的反擊環節:“法官大人,我申請傳召我方證人萬河東。”
法官允許。
萬河東上庭之后,郭學益先讓他介紹了一下自己,并且宣誓,然后才開始提問:“萬河東先生,去年四月你是否去過潮汐路的車禍現場?”
萬河東回答:“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