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三月。
帝都古色古香的步行街上,顧言之陳良相挽漫步。
“你膽子可真大,以為只辦儀式不拿證,就不犯法了?知不知道什么叫重婚罪?”
剛從聶家拜完年出來的陳良一點不怵,“我咨詢過律師,從法理上來說,這并不犯罪。”
顧言之被氣笑了。
“你還有理了,即使不算重婚罪,至少也算個非法同居吧?信不信我報警抓你?”
陳良笑而不語,他知道顧言之不過是發發牢騷,并不是真生氣,不然壓根就不會見他,還讓他跨入家門了。
不過女人嘛,吃軟不吃硬,該哄還是要哄的。
“我這不是專程來負荊請罪了嗎?”
“有你這樣負荊請罪的嗎?一點誠意都沒有。”
顧言之不吃這套,松開陳良的胳膊,冷著臉道:“你也要給我一場婚禮。”
陳良苦笑,“你這不是為難我嗎?就算我愿意,阿姨會愿意嗎?”
“我不管,大不了,我們去東海辦,瞞著她。”
顧言之耍起了大小姐脾氣。
陳良哭笑不得。
聶家和顧橫波家可有著本質差別,假如他敢拿應付顧橫波的那一套來對付顧言之,后果肯定相當嚴重。
起碼顧言之的母親、那位本來就對意見很大的顧司長,就絕對不會放過他。
“喂,你聽到沒有……”
顧言之不滿的搖著陳良胳膊。
陳良別無他法,只能虛與委蛇,安撫道:“知道了。”
“這還差不多。”
顧言之重新挽住他的胳膊,朝前走去。
他們的目的地是不遠處一家名為“張記”的小飯館,顧言之約好了和人吃飯。
菜館不大,不過因為臨近護國寺街、恭王府,一年的租金肯定不菲。
南鑼鼓巷那邊,二十平米小屋,年租金二三十萬,這邊雖不如南鑼鼓巷那么火,但也不會差太多。
下午四點,還沒到吃飯的時候,七十平米擺著十幾張實木方桌的菜館,冷冷清清。
“顧姐,這兒呢。”
擺在靠窗角落里的一張方桌邊,一個帶著眼鏡的青年笑呵呵起身,沖著顧言之招手。
顧言之挽著陳良,大大方方走過去。
“封逸,幾年不見,變白了不少啊,有當小白臉的潛質了。”
顧言之肆無忌憚開玩笑,顯然和這青年比較熟。
“呵呵,農村山水,比較養人,顧姐,坐。”
青年扶了扶眼鏡,和顧言之寒暄的同時,不忘沖陳良友好的點頭一笑。
“介紹一下,我男朋友,陳良。這位是封逸,我小學初中同學,現在是國家干部,領導。”
顧言之拉著陳良坐下。
“顧姐,你就別寒磣我了,我算是哪門子的領導,只不過人民的公仆罷了。”
名叫封逸的青年很謙虛,身上也著實看不到為官者的威嚴氣,主動伸手同陳良握了握。
“封逸,幸會。”
“幸會。”
賓主落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