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風雨稍歇。萬安縣接到碼頭管事報案,說碼頭上發現了臭名昭著的人販子紅姑,她正販了滿滿一船的童男童女,準備到下江去賣。
縣長調動警署人馬,迅速出動包圍了碼頭,解救了三四十個童男童女。
就見碼頭上攤著一個薄有姿色的女人,軟趴趴地耷拉在地上,扶都扶不起來,渾身血肉模糊,觸目驚心。
縣長瞧出蹊蹺,向管事的詢問,管事稟報說,這紅姑瞎了狗眼,竟拐了上江一個大戶人家的女娃子,被人家連夜尋了來,痛毆一頓,扔在這碼頭上,不料夜間風大,推著船兒,直撞過來,硬生生將她齊腰撞得稀爛,卻沒要去她性命。這或許也是老天有眼,要留她一條殘命茍活,警醒世人。
船上又綁著幾個血肉模糊的人兒,解下來一看,已是氣若游絲,再難救治。
艙內捆著一男一女,男的青白臉膛,一個女的肥胖油膩,解開來一看,兩人都被廢了一手一腳。
管事的說,這兩個是紅姑留在贛州城里的手下,只因被那大戶人家找上,不得已帶著一路尋來,念他出了點力,那大戶人家才留他倆的性命,只斷了他倆的手腳,以示薄懲。
末了,管事的又奉上兩本賬本,縣長打開一看,其中一本登記著被拐兒童的籍貫父母之類的信息,另一本則寫著幾個人販子的供詞和畫押,里面各個人販子的籍貫何處、家資多少、住宅模樣,也都羅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縣長說道,這人販子傷天害理,固然可惡,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那大戶人家既然循蹤尋來,找到了自家閨女,就該稟告官府鎖拿,不該這般動用私刑……又向管事的詢問這大戶人家一行人救了人后,往哪里去了。管事回答說,這大戶人家一行人,早已沿江冒雨,連夜走了。
警長帶屬員去追,雨后江岸,蹤跡全無,又哪里追得著,只好怏怏而回。
縣長當機立斷,決定將此事揭過。領頭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專理這些被拐兒童的遣返事宜。
半個月后,《江右日報》以頭版頭條的位置,濃墨重彩地刊登這次破獲人販子紅姑的詳細經過,并刊登了贛州行署和萬安縣治正在將那些被拐的兒童,一一遣還回鄉。
這樁大案,最后驚動了國府高層,甚至傳到常委員長那里去了。常委員長提示說,說此次贛南能破獲這樣的大案,皆因贛南勘亂后,社會清明,官吏敬職執法所致,一定要做好這些被拐兒童的遣送事宜,爭取讓每一個孩子,都回到自己的家中,跟父母團聚。
有了國府表態,新聞界聞風而動。
在隨后的兩個月里,各大報紙連篇累牘地對此事進行追蹤報道,最后,三四十來個孩子,全都順利回到了父母身邊。
當日清早,謝宇鉦一行人,牽著馬騾,沿西岸逆水而上,兩天后,馬隊到了贛鎮,便離開岸邊,望西北方向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