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方對屠鵬的指控結束之后,由辯方律師進行質證。
武冰玉緩緩站上控辯席。
實際上從她接下這份工作一開始,就知道此事困難重重。這并非普通的兇殺案。正如訴方所言,松河城內發生了罄竹難書的罪行。訴方掌握的證據堆積如山,庭審現場只展現了其中極小的一部分。
這些證據,每一件都可以將屠鵬的罪名釘死。如果試圖駁倒訴方掌握的全部證據,那無異于癡人說夢。
所以從一開始,武冰玉的辯護思路就沒放在證據上。
她最初打算從法理上為屠鵬脫罪,這個可能性最高。
法理上最重要的一條:罪刑法定。
也就是說,無論屠鵬做過什么,必須有一部成文法律明確他的行為是犯罪。否則就是“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
但現在根本就沒有法律。
亂世之前當然有,可頒布法律的國家消亡,法律自然也隨之消亡。如今的濱海,乃至其他人類的城市,并沒有頒布過通行法律。就算有,其管轄權也未必能管到松河城。
哪怕濱海現在專門針對屠鵬集團寫一部法律,但“法不可溯及過往”,今天的法律不可追究昨日之罪行。
可惜卓瑤這邊早就想到她會有這一招。合議庭在第二天就通知武冰玉,審判將依據自然法進行。
武冰玉從法理上為屠鵬脫罪的思路就此落空。
因為自然法是個筐,什么都可以往里填。而且自然法亙古存在,沒有溯及力的問題。
但好在自然法審判必有陪審團,罪與非罪由陪審團票決。
那么武冰玉真正需要說服的是陪審團而不是濱海指定的法官。因為公平因素,陪審團的成員在開庭前對控辯雙方都是保密的。
武冰玉準備了一套精心設計的說辭。雖然今天陪審團的構成令所有人大吃一驚,但陪審團道理是一樣的。
陪審席上無論是人類還是妖族,大家都是憑本心決定對錯。而這,給了武冰玉一絲機會。因為在絕大多數人的內心中,還有一條很重要的原則:
功過相抵。
武冰玉首先出示了一份五年前來自新世會的嘉獎令。
五年多前,妖魔亂世,群雄四起。在這其中,屠鵬、賈昊和芮青三人結成異性兄弟。他們在上圩一帶奮力斬殺妖魔,追隨的修行者眾多。
新世會表彰屠鵬等人的功績,賞賜功法若干,并任命屠鵬為松河城主。彼時松河城缺乏強力修行者鎮守,妖魔盈野,危機四伏。屠鵬上任那一天,居民們夾道歡迎。
陪審席交頭接耳,上圩三杰抗擊妖族的故事許多人聽說過,沒想到主人公竟是今日受審之人。松河的平民以為迎來了救星,未料“苛政猛于虎”并非一句戲言。
武冰玉接著又出示了一份材料。這是松河城上半年,也就是屠鵬集團在被孫象搗毀前的統計報表。在這半年的時間里,松河城無論糧食產量,輕工業產值,還是靈氣制造業,皆冠絕新世會一百四十二城之首。
換句話說,屠鵬的修行者為尊的制度,令松河城在短短幾年內成為所有城市中發展最好,也是最富足的。
“我的委托人同樣在嘗試構筑新的秩序,嘗試為人類開辟出一條新的道路。他在黑暗中摸索前行,不可避免的犯下了一些錯誤。但是,這難道不是社會變革必然付出的代價嗎。
我的委托人沒有濱海的神光劍,他無法武裝平民,他在現有的條件下做出了最佳的選擇。如果不是濱海發明了神光劍、離若布衣這樣跨越時代的武器,我想請問諸君,平心而論,有多少人認為平民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