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李息這樣家庭條件的小農、小手工業者和平民,其全部家資也就數萬錢至十余萬錢,但是結婚用的聘禮就需要萬余錢至數萬錢不等,雖然女方也有陪嫁的,但通常對等的陪嫁也就在兩千錢至萬錢之間,并且還是受到漢律保護女方獨立財產,聊勝于無罷了。
所以為了不因婚致貧,絕大部分人都是在攢夠了聘禮錢才敢去請媒人幫忙物色,李息同樣也是這個想法,為了省錢,平時他都是用樹枝在地上寫劃,只有覺得非常重要的事情,才會使用簡書。
不知為何,李息一回營房就有一種感覺,這幾日的事情非常重要,他應該記下來。
所以他一手拿著刻刀,一手捧著簡牘,快步走到門口的朝陽處。
天色將晚,打定了主意要開始篆刻簡書的李息知道,他必須要抓緊時間才行,等到天色完全暗下來就寫不了了。
因為雖然營房內設有燭臺,但那是緊急情況下才能點燃,不是來給大家日常所用。
除了每隔五個營房都有一個的固定舉火照明點,按照軍律,其他地方一概不允許隨意燃火。
一經發現,丈責二十。
營房內陳設非常簡單,一個大通鋪,甲架和兵器架,僅此而已,根本就內沒有桌案。
所以李息只好趴在地上。
他先是深吸一口氣吹掉地上的浮灰,接著又用袖口用力撣了撣。
在經過這一番打掃之后地上已然看不到任何的灰塵,但李息依然有些不大放心,他用手指在地上一劃,隨后湊到眼前看了看,確定了沒有灰塵之后方才把竹簡鋪在地上,撅起屁股,以肘撐地,開始一筆一劃的篆刻。
“乙丑年五月二十一,今日初上戰場,方知軍陣事之酷烈,一什十人,去其四,本什什長,另一伍伍長均亡于城頭,本伍伍長名為方石,初見時面色冷厲不喜多言,本以為此人為心思陰暗之輩,未曾想其在守城之時屢屢為先,對麾下頗為照應,實為面冷心熱之人......
.......然則伍長分身乏術救之不及,至此,本伍五去其一。
隨后蛾賊攻勢更甚,伍長方石亦真氣耗盡,力竭遇險,吾全力相救,得免,但吾因此受創破相,雖不悔,但亦甚悲......
吾已攢錢九千八百六十,待到此戰過后便可尋媒求聘,今日甚險,無后不孝,雖僥幸逃得性命但須自警。”
雖然字數不多,只有寥寥百余言,但因為刀刻費時,寫到這里的時候天色已暗,李息抓緊時間把最后幾個字刻完便一骨碌爬起來,把刻刀收好簡書卷起,珍重的收回木盒,接著把木盒放到原處,然后才輕手輕腳的爬上床鋪休息。
............
翌日,傍晚。
李息把方石扶上床鋪之后就站在原地開始愣神。
過了約莫有一刻之后他才快步走到角落處取出木盒,略顯粗暴的將其打開,徑自走到原先的地方,既沒有吹灰,也沒有撣塵,直接就這樣把竹簡鋪在地上,開始一個字一個字的用力篆刻。
力道之大,手背上青筋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