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馬琳淑一聽就覺得不對勁,“你不會是失去記憶了吧?你還記得些什么嗎?”
女子搖搖頭:“我只記得自己的名字,其他什么也想不起來了,朋友、過往……一片空白”
“至少你還知道朋友的概念,說話也沒有障礙,”馬琳淑分析道,“看來你的腦子可能進水、呃不是,是你的神魂受損了,失去了部分記憶。”
“失憶?”女子依舊茫然,“那該怎么辦?我還能想起來嗎?”
“不知道,”馬琳淑搖搖頭,“我是從河里把你釣上來的,所以連你從哪里來的都無法判斷,唯一的線索大概就是當時你身上穿的衣服了。”
她一招手,立刻就有下人捧著一疊皮衣走了過來。
“這是我的衣服?”女子盯著皮衣看了許久,然而什么也沒能想起來。
馬琳淑道:“不必著急,想不起來也無妨,我讓人給你安排一下,暫時先在城里安頓下來,然后再慢慢尋找你的記憶吧。”
她倒是沒有刻意去幫這個女子,只是“因為人家長得漂亮,所以隨手能幫就幫一把”的那種感覺。
吩咐人去安頓女子,馬琳淑便回房間了,她甚至連女子的名字都沒興趣問。
長久生活在“仙界”的人,哪怕性格再好,潛意識里也會帶著一份對“凡界”人的歧視。
比起這個美女,馬琳淑現在更在乎的是結丹。如果能在3年內結丹成功,她在宗門內的受重視程度肯定會直線上升的,到時候說不定還能和梵知然一樣加入流星小隊,和江風吹雪做隊友。
一想起那雪白的、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馬琳淑的呼吸都有些急促了。
“不知道等我回了仙界,有沒有可能在現實中和江風吹雪約一下,嘿嘿。”
……
馬琳淑走后,女子捧著皮衣回到了房間里。
皮衣并沒有被洗過,上面還沾著水草。因為城主府的下人一下就看出了這是最劣質的皮衣,由碎皮縫合而成,跟乞丐裝差不多。
女子現在身上穿的這套白色長裙一套就能抵這種劣質皮衣50套,自然也就沒有再穿這皮衣的理由了。
要不是馬琳淑吩咐留著,這皮衣可能早就被丟掉了。
“我之前是穿著這件衣服嗎?”女子摸著皮衣,臉上露出了迷茫,“為什么完全沒有印象,我以前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人?”
她仔細地翻看了皮衣,里里外外仔仔細細地看,想要找尋自己過去的痕跡。
忽然,因為劣質的做工,一塊碎皮被她扯了下來。
“咦?”女子忽然一愣,她發現這皮衣竟然有夾層!
她連忙把其余的碎皮撕開,從衣服的夾層里抽出了一張又一張的紙,紙上密密麻麻寫滿了比螞蟻大不了多少的字。
“這難道是我以前寫的?”
每張紙的角落都有頁碼,她仔細地將這些紙整理、排序,然后嘗試著。
雖然失去了部分記憶,但知識方面卻沒有缺失,她一看到就知道這些字是什么意思。
從第一頁第一行開始:“我的名字是姜小糖,是一個魔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