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僅為資本家們提供了有效的自我保護方法,也為他們提供了“吃人”的途徑,用自己集團公司的股份去吃人!
我用一百萬的股份來交換你市值只有五十萬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看上去你好像賺了?
不僅資產從五十萬變成了一百萬,同時還間接的享有了可能千分之幾或者萬分之幾原來公司的股份。
可實際上并不是這樣,當董事會拒絕你變現或者轉讓你手里的股份時,你會不會餓肚子全部取決于資本家是否突然發善心。
在聯邦的歷史上也出現過不少次這樣的案例,某個大公司通過交換股份的方式吞下了小公司,小公司的創始人還沒有來得及登上人生的巔峰就宣布了個人破產。
因為在他們簽訂的協議中有規定,在交換股份后的一定時間里禁止變現和轉讓,否則就要賠償巨額的賠償金。
等通過其他方式逼死這些小商人之后,公司又以極低的價格,按照股份轉讓合同補充條款里的內容,低價優先買回了他手里的股份。
有些公司甚至會在補充條款里指定一個用于回收這些股份的價格,他們幾乎都不掩飾自己的貪婪嘴臉。
就這樣,可能用幾乎沒有付出的代價,他們掠奪了一個又一個小公司。
也許有些人會問,那么拒絕他們不就行了?
這個問題……有時候很困難,首先很多人拒絕不了一夜暴富的渴望。
在聯邦實現自我價值的唯一方式和標準,就是讓自己看起來變成了一個“成功人士”,也就是有錢人。
其次,商業上的斗爭比人們想象中的要血腥的多,一點也不浪漫,更沒有什么對敵人的敬重。
每個在商戰中家破人亡,最終選擇跳樓結束自己生命的人證明了這一點。
即便人們知道這里面有些陷阱,有時候他們也得往里面跳。
交換持股后的現金,就是另外一種保障。
此時的帕圖先生在那么短暫的思考后,給出了愿意出現金投資的方式,當然他口中的現金雖然是現金,卻不是一次性打進來的現金,而是分批的。
林奇沒有立刻答應下來,“太多的股權讓出去之后我對公司的控制力會降低,但是我們都知道我沒辦法拒絕一些投資者,在我能拿出來的這些股份中,誰占多少,并不我們某一個人就能決定的。”
帕圖先生點了點頭,“你的意思是你想要持有關鍵票?”
林奇點了點頭,沒有否認。
“但是你這樣做肯定會讓人一些不滿,你其實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完成這一點,比如說我會站在你這邊。”
林奇聽到這忍不住笑了起來,他反問了一句,“你自己信嗎?”
“至少在這一刻,我相信我能做到這一點!”
林奇搖了搖頭,說了等于沒有說。
在聯邦創始人被股東們踢出決策層乃至董事會都是很常有的事情,沒有人保證自己的利益時時刻刻都和創始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