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讓別人作為依靠,倒不如拿住關鍵票。
按照聯邦法律的規則,任何重大投票都必須有大多數人同意才行,那么什么是大多數?
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概念,因為最早樹立“大多數”這個概念的人自己也不能確定到底怎樣叫做大多數。
于是他們搞了一個簡單的方法,找來了一些人,再給他們分一分。
如果只有兩個人的話,誰也說服不了誰,這里面不存在大多數。
有三個人的時候,如果有兩個人站在了一起,那么這就屬于大多數。
換而言之大多數要多于百分之五十,但又不能超過太多。
最后在一些數學家的幫助下,確定下來了“大多數”這個概念必然要超過百分六十六。
換句話來說,林奇必須持有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四點一的股份,才能掌握住“關鍵票”。
只要他不同意的事情,董事會就沒辦法強行的通過。
他自己持有百分之三十四點一的股份,能讓出來的就只有百分之六十五,如果算上未來必然的上市計劃,實際上能夠被其他人瓜分的股份都不到百分之三十。
太少了,投資者們肯定會不滿。
其次,所有的投資者都不喜歡有人持有關鍵票,這會讓他們覺得自己的錢白花了,沒辦法對投資的公司動手動腳。
這恰恰就是一個很核心的問題,林奇不想丟掉自己手中的權利,因為他能看穿迷霧,看見未來,可其他人不可以。
在沉默中,林奇似乎是想到了一個比較合適的辦法。
“帕圖先生,我還有另外一種方案,也許你會感興趣。”
帕圖先生很端正的坐著,不管他是不是貴族,總之他表現出來的樣子倒是符合貴族們的作態,“請說,林奇先生。”
“我們把股份的權利拆分開,拆分成為‘權’和‘利’,你可以拿到你想要的股份,但是這些股份是沒有權力的。”
“換而言之,你可以列席董事會,但沒有投票權……”
帕圖先生先是搖了搖頭,“這不可……”,但他說到這里的時候沒有繼續說下去,而是緊皺著眉頭思考起來。
他下意識的想要拒絕林奇的提議,可又覺得……這么搞也不是不行。
反正他也不打算在董事會中表態或者有傾向性的投票,投資完全就是為了影響力和未來的利益,順便借助林奇的力量打入到軍售領域里。
那么沒有權力的股份,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甚至因為林奇的這個想法,他又延伸出了很多其他的想法,比如說星夢蝶集團內部的一些問題。
一時間房間里陷入了安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