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查,審問,審訊,刑訊,拷問,這些都是完全不同的對待方式。
大多數時候普通人能接觸到的也只是盤查了,有可能是在街頭,或者在執法機關中。
那些執法人員會看著你做出要吃人的樣子,詢問你一些常規性的問題。
諸如“你某個時間段在什么地方”,“誰能他媽的為你證明你沒有說謊”,“你和誰的關系怎么樣”之類的。
他們不會揍你,更不會上一些讓你說真話的措施,只是用看上去很兇狠的表情瞪著你。
然后就是審問,問題會變得更加細致,有可能你不配合的態度會讓審問人員抓狂,然后他們做出一些不符合聯邦執法人員執法手冊中提及的不合適的舉動。
但這個過程還是相對安全的,最大的威懾力來自于少量的肢體沖突,而且這種肢體沖突不會太嚴重。
到了審訊階段,執法人員對你所觸犯的法律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他們甚至掌握了關鍵證據。
而他們要做的,就是讓你自己開口承認你所犯下的罪行。
在這種情況下問題會有非常明顯的針對性,會針對某幾個問題反復的盤問。
并且他們有可能會在肢體方面施加的壓力之外,還大量的增加心理壓力,比如說制造疲勞,制造恐懼等方式,讓你認為你已經完蛋了,說出來比不說會更好。
其實到這里時,一切都還在“控制”之中,你不會因為你閉上你的嘴巴就遭到非人的待遇。
可如果你認為刑訊和拷問也差不多,那么你就錯了,大錯特錯。
如果說前面三種獲得真相的方法還留存著人性,那么刑訊和拷問,就已經沒有人性的存在了。
前三種方式似乎還保留著彼此雙方作為人類的底線,最后兩種,也都完全喪失了。
他們會為了得到答案使用一切方法,電視中那些給拷問的對象保留基本的尊嚴完全是一種……很滑稽的做法。
他們要做的就是從心理上,生理上,甚至是靈魂層面徹底摧毀一個人,但又不讓他/她/它死掉,坦白出一切他們感興趣的內容。
這不好受,不是所有人都能堅持下來,只有那些心懷著國家和人民的先烈才能堅持到最后。
沒有堅定的意志,強韌的心靈,普通的人類承受不了這個。
被吊起來的查理(妹)遍體鱗傷,針對她的非人一般的折磨已經持續了一晚上。
如果不是害怕這個女人突然暴斃,也許她受到的手段會更多,但只是這樣,她幾乎已經快要不像是一個人了。
房間里的氣氛變得更加的壓抑,疤臉需要休息,這是一個好消息,給了查理(妹)松了一口氣的機會。
她能咬緊牙關到現在,就是為了不死。
她知道疼,知道痛苦,可她更清楚說出來之后自己會面對怎樣的下場。
只能硬撐,她也希望聯邦人的反應能更快一些。
昏暗的光線中,查理(妹)再也堅持不住,昏昏的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