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名學生變成一名上班族,夏至沒有任何緩沖。周末的奔波與纏綿后,她正式投入到朝九晚五的生活中。
相對來說,她上班的工業園要比潘銳上班的科技園近一些,因為找房子的時候,就是想找一個離她上班地點較近的商圈,而科技園屬于楠洲城北一側的另一個商圈。
從萬象商城到科技園,得倒兩輪地鐵,幾乎從城南趕到城北,在上班高峰期擠地鐵,單程的通勤幾近一個半小時。
為免遲到,潘銳六點半就得起床出門。
從出租屋走到地鐵站要二十分鐘,他有十分鐘的時間洗漱穿衣,并且在走往地鐵站的途中買個早餐,邊吃邊趕。七點前去到地鐵站的話,他就能保證在八點半到達公司。
夏至的鬧鐘本來是調了七點十五分的。她會花半個鐘頭梳洗化妝,七點四十五分出門,她不坐地鐵,只需一程公交就可以去到歐婭。
不過在這個周一,夏至跟著潘銳一起在六點半起了床。她坐在床邊踢著腿,休閑地看著他忙忙碌碌。
僅用了五分鐘,他就穿好了衣服刷牙洗臉完畢,襯衫的紐扣敞著,等出門的時候邊走邊扣。
“怎么不多睡一會兒?”他偷空看了她一眼。
她搖了下頭,追著他跑到了樓梯前:“等下!”
她拿出早已準備好的一個紅包,塞進他胸前的口袋里:“我媽說,第一天上班,得帶一個紅包,這樣才能逢兇化吉,順順利利。”
他笑了,因為皮膚被曬得黝黑,牙齒顯得特別白:“你不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新時代青年嗎?還那么迷信?”
她比他站高了兩級樓梯,揪住他的衣領時,她要微微低下頭才能親到他的嘴唇:“去吧,早點回來,我給你做飯。”
他嘿嘿地笑了,他還沒吃過她做的飯呢,他說:“能吃么?”
“糊了也得吃。”她皺了皺鼻子,再兇狠的語氣,也掩蓋不住滿臉的柔情。
夏至趴在樓梯欄桿上,看著潘銳走沒了影才重新回到了屋內。
她也睡不著了,干脆起來換好衣服看書,過了七點就出門吃早餐。盡量早點上班吧,早去早回,下班的時間是屬于兩個人的。
創刊號早在一個星期前印出來了,夏至現在忙著第二期的刊物。
這首期的刊物印了兩千本,主要寄往歐婭的合作伙伴、全國各專柜。全銅板印刷的刊物,連封面在內只有32頁,但因為用料好,拿著厚厚實實的一本,很有高級感。
封面是王博逸坐在辦公室里的照片,照片上方是“歐婭之光”四個加粗的鍍銀宋體字。很土的刊名,是王博逸欽定的,夏至沒有改。
這一個多月的工作經驗告訴她,在某些細節問題上順一下老板的意,不僅可以事半功倍,還可以哄一下老板高興。
彭芮晗不幸言中,在她離職的這兩個星期內,夏至都沒有看到有人來應聘她的空缺——大概他們根本就沒有發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