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三天里,曾丹青無時無刻,都在想著陶紅梅。
想著她身體的符號,那是獨屬女人的符號。
反反復復的,寫著關于她的詩篇。
寫了,再修改。修改了,再寫。
這三天里,再見到她時,他內心里,似乎有一股熾熱的巖漿,隨時要噴涌而出。
她的深紅色棉衣,更像是斗牛士手中挑逗公牛的紅布,強烈的刺激著他焦灼的眼睛。
吃飯時,他有意無意的走到她對面,看看她。她的眼睛也偶爾看到了他,卻平淡冷靜。冷靜得,就像屋檐下的冰柱子。
他無比火熱,她無比冷靜。
她的冷靜,就像一杯水澆在熊熊燃燒的火焰里,反而激起那火苗往上猛竄。
她越冷靜,他越不平靜。
如果他也看到她眼睛里有火花,他可能反而會心情平靜許多。
因為在那類似的火花里,他會得到肯定,他內心的火焰,就會漸漸平息。
現在,她冷靜得就像屋檐下的冰柱子,他反而失去了平靜。
也許,到了需要她知道他存在的時刻了。
同在一個小食堂吃飯兩個來月,有時還圍坐在同一個桌子邊,難道,她竟然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
他想:我要讓她知道,我的詩歌里有她。
他想:寫寫紙條就可以獲得愛情,彭馬新敢做的事情,我為什么不敢做?
他終于鼓起勇氣,平生第一次,準備給一個女孩寫情書。
他寫了兩天。寫了對她的第一印象,有驚為天人之感,寫了第二天見到她,她與鄒師母說話,那聲音極是甜美,第三天見到她……他的記憶力是如此好,把每天見到她的有特點的地方,都一一復述了個遍。
他寫她在他眼中如同天使。她的嬌柔,她的可愛,她的微笑,甜蜜的樣子,簡直就是春日里的微風,舒坦著他的每一根毫毛。
他發現,自己居然有這么多話可以寫。寫在作業本上,居然寫了五張大作業本的雙面紙,十版。
寫完后,他工工整整的抄了一遍,抄了一整天。
他把他給她寫的詩篇,抄了三首放在后面,并交代了自己寫詩的背景。他有意突出是自己寫的,而不是抄的別人的。
在信里,他當然做了自我介紹,只不過,并沒有特別的優點可以寫。他覺得無所謂,他的癡情,他的詩篇,就是他的優點。
《后背》與《踏雪》,他覺得語言很是優美,背景特殊,當然要抄給她。
還有一首《美麗姑娘》,他也抄在后面。
美麗姑娘
你就是那春日陌上花開
微風是你挽發的手
萬縷風也抵不過你一個撫媚
暖陽是你彈唱的鼓
千里外也聽到你雅音
美麗姑娘
你就是那冬天飄飄雪花
你從云朵里來
柳絮比不過你的輕靈
水晶是你的衣裳
牡丹花也只能俯首稱臣
美麗姑娘
從春到冬
我愿變成一只蜜蜂
圍繞你采擷
再釀你的芬芳
我愿變成一株翠柏
掛你在枝頭